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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外法学院公开征集院徽

文字:法学院团委学生会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8-11-19 点击数: 分享至: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于1996年建立,下设国际经济法系、法律系、民商法系、外交学系、国际政治系,拥有国际问题研究所、WTO法研究所、教育法制研究所、非政府组织问题研究所和欧盟法律与外交研究室、国际安全与战略研究中心等校院两级研究机构。现有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和国际关系学三个硕士点,本科专业有法学、外交学和国际政治。法学院现有教职工51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18人,讲师7人。形成了以教授为龙头,以博士、副教授为骨干,以青年教师为主力的教师队伍,并承担完成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此外,法学教师大多数都具有律师或仲裁员资格,他们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广外大法学院还聘有多位全国著名的法学、外交学专家担任本院客座教授。目前,学院拥有本科生及研究生等1500多人。法学院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教材和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造就学生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既有法律、外交或国际政治专业专长,又有外语优势的复合型人才。
    院徽是一个学院历史文化和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学院的象征,是学院文化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为了充分挖掘、精心提炼学院文化积淀的思想精华和精神,增强师生员工和校友对学院的热爱之情,激发师生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院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徽”,望广大才子热情参与。
 

 一.   作品要求

 1、作品应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所倡导的”立足专业,放眼国际,注重研究及实践,培养双高两强复合型人才”的办学理念与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精神融为一体。
    2、作品应彰显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意气风发,积极进取,创新发展的风格与特点,并具有深刻的内涵,较高的艺术性和时代感,图案和色彩的搭配庄重典雅、寓意深刻,视觉冲击力强,标志性强,适用于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便于制作和传播易于宣传和制作。

 

 二.   提交要求

 1、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均可。

 2、设计稿以平面形式提交,要求尽量使用电脑制作,或手绘后用电脑扫描,投稿者请交彩色设计底稿。

投稿者需提供设计图案电子版. 并附上创意说明。来稿应注明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工作单位(或所属公司)、联系电话、手机等。

3.将设计稿及创意说明作为附件,发送至 lawlogods@126.com ,邮件标题统一为“广外法学院院徽应征稿”。

请作者自留底稿,无论入选与否,均不退稿。

 

 三.   评选及奖励

 1、  征集工作截稿后,由学院组成包括专业人士在内的评审小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入围徽标设计方案,再由法学院全体师生投票决定最后选定作品,评选结果将在全校公布。

 2、  对入围作品的作者,法学院将进行奖励并颁发证书。如未有合格作品应选,奖项空缺。本院如对获选作品作出任何修改,将不再做出任何说明。

 

 四.   征集时间

 本次院徽征集活动的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2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逾期提交作品者,将不能参与本次评选。

 五.   知识产权声明

 1、主办方充分尊重设计人(自然人/单位/设计团队)的设计方案,凡获奖方案均由法学院颁发荣誉证书。设计人投稿后,著作财产权归法学院所有。
    2、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设计人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凡参加本次法学院院徽标设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欢迎大家踊跃投稿!院徽征集的详细情况和评选结果,将及时在我院主页和海报上公布。

如有问题,请致电:13632414103(684103)  13427511625(67176)


                                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承办:法学院团委学生会
                                         200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