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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北校区机动车辆2009年停车费的通知

文字:保卫处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8-12-26 点击数: 分享至:

各位车主:

    北校区机动车辆2009年的停车费收缴工作即将进行,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暂行办法》(广外大校[2008]19号)和校务会纪要(广外大校纪[2008]36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属教职工(含离退休)住校内车辆:1000元/年/辆。

    (二)属教职工的车辆,住校外返校上课(班):200元/年/辆。

    (三)属教职工子女的车辆:1500元/年/辆。

    (四)有两台车的非双职工家庭,其配偶车辆:1500元/年/辆。

     (五)其他社会车辆:400元/月。

    二、办理时间:2009年1月4日至9日;2009年1月12日至14日上班时间。

    三、办理地点:劳动服务公司办公室(北校区后勤服务楼三楼309房)。

    四、注意事项:已办理08年缴费的车主,凭原来的校园停车卡办理,旧停车卡由工作人员收回;新办理的车辆凭机动车行驶证、身份证、工作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办理;公用车辆在上述时间直接到保卫处交防科凭老证换领新证。未办理年卡或月卡的机动车辆从1月15日起将以临时进出校园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请需要办理年卡或月卡的车主在上述时间内到劳动服务公司办理。

    咨询电话:36207166、36206660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劳动服务公司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