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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

文字:xcb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4-03 点击数: 分享至: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成就,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于2009年5-6月举办以“爱祖国•爱家园”为主题的诗歌朗诵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要求

(1)朗诵形式不限,可以是独诵、双人诵、三人诵和群诵(4人以上)。每组朗诵不超过两首,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所选诗歌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突出爱祖国、爱家园、爱自然、爱生活的主题。

(3)为使朗诵具有观赏性和艺术性,朗诵时须有PPT图文作背景,另可根据诗歌意境选择现场配乐伴奏、伴舞等舞台表现形式。

(4)朗诵者衣着整洁,大方得体。

二、比赛安排

(1)大赛分为初赛与决赛两部分,取初赛前15名参加决赛。

(2)初定于5月14日进行初赛,6月11日进行决赛。比赛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后的通知为准。

(3)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朗诵评奖主要从诗歌内涵、声音效果、舞台效果三方面评价,优秀组织奖主要从领导重视、协调配合、观众组织等三方面评价。

三、报名要求与方法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负责本单位的报名选送工作,每个单位可报送1-2组人员参加。参赛人员以教职工为主,允许师生同台。报名时,请认真填写《诗歌朗诵比赛报名表》(见附件),并于4月20日前将表格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宣传部贺静老师的办公邮箱,或直接将文字表格送至宣传部宣传科(北校行政楼407)。

 

诗歌朗诵比赛报名表.doc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宣传部
                                      200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