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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办理图书馆离校手续

文字:图书馆办公室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6-09 点击数: 分享至:

按照学校有关安排,今年我校毕业生将启用电子校务校务系统进行管理,为便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请2009届的广大毕业生务必于619之前,还清所借图书并清还原IC 借书证的余款,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图书馆有关手续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1、到图书馆还清所借图书。

地点:还书处(北校区二楼、南校区三楼)。

2、退清IC卡内存有未使用完的复印费。

地点:北校区馆办公室(一楼西)、南校区还书处(三楼)。

3、研究生须提交论文的印刷版和电子版,签订《广外大博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使用协议书》,在离校通知单上盖信息服务部章。

地点:信息服务部(北校区一楼大厅、南校区五楼)。

注意:

1建议保留好自己原有的借书证。图书馆借阅证不用收回,只需注销其借书功能,读者可保留本人借阅证,继续使用其中羊城通功能,并作留念。校友卡功能的开通由我馆系统后台统一处理。

2、如图书馆借阅证已丢失,先去还书处挂失,写一份丢失证明连同本人离校通知单一起交纳。丢失图书的同学应尽早办理赔书手续。

3“4+1”双学位的学生,也要按上述程序办理。

敬祝

毕业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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