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定于2009年9月19日11时32分至11时50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特通告如下:
一、各种防空警报信号试鸣的具体时间为:
9月19日11时32分至11时35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11时40分至11时43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11时47分至11时50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二、全市固定警报器和机动防空警报车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广州市电视台34频道、广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资讯广播(FM96.2MHz)、金曲音乐广播(FM102.7MHz)和经济交通广播(FM106.1MHz)频道将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广州分公司和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将以小灵通、手机短信息形式同步群发防空警报信息。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请大家不要产生恐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