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已正式开始,根据上级征兵文件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年龄
高中毕业以下的青年为当年年满18-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3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男青年入伍。
二、征集时间安排
今年征兵从11月1日开始,至明年1月上旬结束。共分六个阶段:
1、10月31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
2、11月1日至7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3、11月8日至12月2日为体检、政审阶段;
4、12月3日至9日为审批定兵阶段;
5、12月10至31日为交接运输阶段;
6、明年1月上旬进行工作总结。
三、体检标准
1、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初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右眼祼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4、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血压收缩压:12.00-18.66千帕(96-140毫米汞柱);舒张压:8.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 56至110次之间;等等。
四、女兵征集办法(摘自《广州市2009年女兵征集通告》)
1、征集对象和范围: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
2、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3、征集程序:按照报名、初检初审、体格检查、学历评定、面试及综合评定、确定政审人员、政治审查、审定新兵、公示和批准入伍等程序实施征集。征集过程中,按照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顺序定兵。
4、报名方法: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日至7日;报名地点:广州警备区(先烈中路97号)综合楼3楼广州市应征女青年报名站,电话:61680400。
5、注意事项:高校、高中应届毕业生应征女青年须具备广州市户籍。应征女青年报名时,大学生毕业生需查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毕业学 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在校学生需查验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查验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
6、优先征集对象: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非子女等亲属不在优先征集对象范围之内。
五、联系方式
电 话:36317697(校武装部办公室)
联系人:邹老师、朱老师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武装部
二OO九年九月一日
附件:
1、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网址:
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level3.jsp?tablename=1237882304420873&infoid=1242960452797265
2、国防部:《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
网址:
http://www.mod.gov.cn/policy/2009-10/10/content_4095773.htm
3、教育部:《介绍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等工作》
网址:
http://www.moe.gov.cn/edoas/website18/22/info12565357796851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