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首页
各国语言/Languages
英语/English
关注广外微信平台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实施办法》公开征集意见

文字:纪委办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9-11-26 点击数: 分享至:

 

《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实施办法》公开征集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校部机关的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200811月-20091月,学校开展了首次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工作。为了使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工作更准确地反映机关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管理水平, 2009年3月16,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并成立了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截至目前,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情况和修改意见,先后两次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
  现将《实施办法》二次修改稿通过校园网发布给大家,在全校范围公开征集修改意见,欢迎广大师生员工提出宝贵意见,使《实施办法》修订得更加完善。

  请您点击文后“发表话题”对《试行办法》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纪委办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实施办法

(第二次修改稿)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校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行政效能,促使校部机关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实保障,结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部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部机关工作限时办结制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部机关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坚持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接受群众监督;()重在考核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奖励与惩戒相结合,民主评议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三条  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的对象是校部机关(包括党群、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章  民主评议的内容

第四条  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的内容为校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行政效能,具体包括3个部分:

(一)工作绩效

(二)工作作风;

(三)党风廉政建设。

第五条  一个事项同时涉及两个部分以上评议内容的,按其重要程度“就高不就低”在一个二级指标中体现。

第三章  民主评议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每两年组织实施一次。

第七条  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在学校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监察处。

第八条  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分为自评、民主测评、汇总反馈、公布结果四个阶段。

第九条  自评阶段,校部机关各部门对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指标体系》(详见附件)写出自评报告,准备相关支撑材料。自评报告应包括:工作基本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相关整改措施;自我评定等级。

第十条  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中民主测评的具体方式:()组成校部机关工作民主测评小组,对校部机关各部门进行评议打分;()全校一定比例师生员工填写《问卷调查表》,对校部机关各部门进行评议打分() 学校领导对校部机关各部门评议打分;(四)师生员工网上评议打分;(五)前四项分数相加即为民主测评结果。

第十一条  便于部门之间横向比较,在校部机关工作民主测评小组评议时,把校部机关各部门分为AB两类同时进行评议。A类是工作面宽,服务对象覆盖面广的部门;B类是工作性质相对单一的部门。

第十二条  学校有关责任追究机构应当在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阶段开始前,将评议周期内对有关部门工作责任追究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民主评议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  汇总反馈阶段,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计算校部机关各部门的评议等次,提出民主评议结论,报学校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审定后反馈被评议部门。被评议部门如对民主评议结论有异议,可在民主评议结论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第十四条  对民主评议结论提出异议的,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就异议事项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予以调研、复议。审查或复议结果报学校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批准后作为最终评议结论。

第十五条  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最终评议结论确定5个工作日内,将校部机关各部门的民主评议结论按综合得分排序后,向全校公布。

第四章  民主评议等级的确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确定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级,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指标体系见附件)。

第十七条  民主评议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其标准(按二级指标数)如下:

优秀:A8C1,(其中重要指标A5C1),D0

良好:AB8(其中A4,重要指标AB4),D1

合格:D2,(其中重要指标D1)。

不合格:D3(其中重要指标D1)。

第十八条  校部机关各部门的民主评议等级由四部分构成:民主测评小组的评议占35%;问卷测评占40%;学校领导评价占15%;网上评议占10%。

第十九条  民主测评打分办法:

1、以百分制方式,按10个二级指标分别打出分数;       

2校部机关工作民主测评小组的评议分,直接按比例计算;

3、校领导的评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作为该项指标得分,再按相关比例计算;

4、多人参加的民主测评,在累计总分后按参与打分的人数计算出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作为该项指标得分,再按相关比例计算;

5、如有弃权(空白),其对应项目均按75分计算;

690分以上为A等级,80分以上、小于90分为B等级,60分以上、小于80分为C等级,小于60分为D等级。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民主评议结论不得评为优秀等级:()部门领导严重失职、渎职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部门工作人员严重违法乱纪或造成有严重影响的责任事故的;()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五)部门及工作人员被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并产生恶劣影响的。

第五章  民主评议结果的运用

第二十一条  为鼓励先进,学校设立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先进单位和单项奖项。综合排名前三名的部门为先进单位,在单个二级指标中表现特别突出的部门可获该项指标的单项奖。

第二十二条  在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中获得先进单位称号、优秀等次及单项奖的部门予以表彰并分别发放奖金。

第二十三条  对在民主评议中发现问题的部门,由学校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向其发出《民主评议建议书》;对民主评议中确定为不合格的部门,由学校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向其发出《民主评议告诫书》;对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合格的部门,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部校部机关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结果作为校部机关部门和个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纪委办、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部校部机关工作民主评议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权重

系数

等级标准

备注

A

C

1.工作绩效

1.1日常工作

●工作目标

 

 

 

工作措施

 

 

对上级和学校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0.5

 

 

0.3

 

 

 

 

0.2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职责,坚持“实事求是,有所作为”的原则,研究制定本部门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到部门内各相关科室,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目标完成质量的认定标准。统筹兼顾,举措得力,成绩突出。

日常工作措施切实可行,扎实有效,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反应及时、处置得当。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上级和学校有关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得到上级和学校的肯定。

能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本部门年度业务工作计划,有一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能根据部门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将具体工作任务分派给有关科室,并对完成情况有所要求。工作落实较为认真,效率一般。

工作措施基本联系实际情况,能够维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对突发事件有一定的处理能力。

 

能够完成上级和学校有关工作任务,

 

 

1.2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

 

1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主动制定有关指导性规章制度,并能根据形势发展和学校实际情况及时完善。相关各项工作均有章可循。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注意维护政策的统一和协调。

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全校性规章制度。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并注意维护政策的统一和协调,但略显滞后。

 

 

1.3规范管理

●部门工作职责

 

●信息发布

 

0.4

 

0.4

 

建立健全部门内部的工作目标量化考评、奖惩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要求,责任到人。

采取网上和书面等形式,将部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干部配备、办事程序等情况予以公布。本部门承担的校务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发布,部门网页更新及时、项目设置细致合理;有关规章制度方便查询,部门工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对各岗位职责有一定要求,建立了部门内部工作制度,但尚需完善。

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办事人大致了解本部门的岗位职责、办事程序等情况。部门承担的校务公开内容能按时发布,部门网页有更新,重要规章制度能够查询,部门信息发布比较准确但时效性有待提高。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权重

系数

等级标准

备注

A

C

1.工作绩效

1.3规范管理

●档案管理

 

0.2

严格执行学校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档案齐全完整、归档及时,管理规范有序。

能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1.4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

1

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法定的内容和程序秉公办事,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能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无行政乱作为或不依法办事等问题反映,群众满意度在80%以上。

 

1.5协调配合

●与上级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

 

与兄弟院校及相关机构的协调沟通

与校内部门的协调配合

 

 

●部门内部的协调配合

 

0.2

 

 

0.2

 

0.3

 

 

0.3

 

保持和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本部门工作的新信息、新政策,促进学校相关工作的开展。

密切与兄弟院校和相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合理利用其经验和资源,为学校相关工作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团结友善,精诚合作,通盘考虑,顾全大局;凡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认真组织协调,有关涉及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部门内部(包括科室之间、校区之间、同事之间等)互相尊重,精诚团结,分工合作,创造和谐工作环境,促进本部门工作顺利开展。

能够与上级有关部门建立一定联系,了解有关本部门工作的政策,努力做好学校相关工作,有一定成效。

 

与兄弟院校和相关机构有一定的交流,为学校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参考。

有一定的大局意识,基本能与本校其他部门合作;凡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有关部门能进行沟通,努力减少推诿扯皮现象。

 

部门内部(包括部门内各科室之间、校区之间、同事之间等)能够较好地互相配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尽量减少对部门工作的影响。

 

 

 

2.工作作风

2.1工作效率

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工作程序

 

0.6

 

 

 

0.4

 

严格按照《校部校部机关限时办结制度》、《校部校部机关首问责任制度》等的有关要求尽职尽责、优质高效地处理好各项公务,全年无有效投诉。

 

工作程序简便明了,方便办事人在较短时间内办完所需办理事项;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工作中能执行《校部校部机关限时办结制度》、《校部校部机关首问责任制度》等相关制度,基本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好各项公务。全年被有效投诉不超过2件。

工作程序较为清晰,群众满意度在80%以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权重

系数

等级标准

备注

A

C

2.工作作风

2.2服务意识

●服务态度

1

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为办事人提供简便、优质的服务。对有关事项表达清楚,态度主动,语言文明,礼貌待人,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服务意识一般,能保持基本礼貌,但主动性不够。群众满意度在80%以上。

 

2.3工作纪律

●工作纪律

 

●其他

0.8

 

0.2

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学校有关考勤制度,有专人负责考勤。

“双肩挑”人员能正确处理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每周至少4天半时间用于学校管理工作。

基本遵守学校有关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有专人负责考勤。

“双肩挑”人员能较好处理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每周至少4天时间用于学校管理工作。

 

 

3.党风廉政建设

3.1党建工作

●班子建设

 

 

●党支部建设

 

0.5

 

 

0.5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定和政策;切实有效地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班子集体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按照《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支部工作条例》的要求,党支部组建规范、制度健全,民主生活会成效显著;政治思想工作到位,凝聚力强。

能落实上级党委的决定和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注重班子的团结问题;正确对待群众意见;群众满意度在80%以上。

按照《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支部工作条例》的要求,党支部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能起到较好的作用,一年至少组织1次民主生活会。

 

3.2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完成工作情况

 

●日常管理

0.5

 

 

 

 

 

0.3

 

0.2

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和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学校各项财务制度;结合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并认真落实,未发现违纪问题,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积极组织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活动;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及时布置, 认真落实。

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明确、工作主动,及时按纪委有关要求进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

能够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及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学校各项廉政制度,群众满意度在80%以上

 

 

能够按要求组织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活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布置,有落实。

领导班子成员能够按纪委要求,进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

 

注:有部分为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