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接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及教育厅通知(见附件),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特举办“宣传漫画作品”征集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二、作品要求
1.作品需围绕“法制宣传漫画”主题。
2.作品必须是原创,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
3.作品题材:漫画。
4.作品形式:实物或电子作品。
三、作品报送
参赛作品主题为“法制宣传漫画”,请参赛人员在3月8日前将实物作品装入信封,在信封上注明所属校区、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分别交至以下地点:
1.北校区:党委宣传部宣传科(行政办公楼4楼407室)
联系人:郑春生
联系电话:36207016
2.南校区:广外新闻社办公室(A栋教学楼102室)
联系人:李晓华
联系电话:39328008
电子作品请发至zhcs2006@yahoo.com.cn。
四、评选及奖励
优秀作品将报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统一参加评选,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转发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关于举办全国法制宣传漫画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