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毕业生离校须知
1、在规定时间内北校区到北校门诊部四楼保健科办理;南校区在南校门诊部急诊室办理。
2、办理时须交门诊病历。
3、如需看病,请持身份证与医保卡挂号就诊,享受医保至6月30日。
门诊部保健科
20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