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冬季征兵工作已正式开始,根据上级征兵文件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年龄
1、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今年征兵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指2010届毕业生)。
2、征集对象的主体为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3、高职(专科)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1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4、征集的女青年,为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指2010届毕业生)。
二、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三、征集时间安排
今年征兵从11月1日开始,至明年1月上旬结束:
1、10月31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
2、11月1日至25日为宣传发动及报名阶段;
3、11月8日至11月31日为体检、政审阶段;
随后为审批定兵、交接运输、工作总结阶段。
四、征集年龄
1、男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
2、女青年为2010年年满18至19岁。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2010年预征兵文件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五、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如有未尽事宜请致电校武装部办公室朱老师,电话:36317697
校武装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