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关于转发教育部举办“2010年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现将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全校1名。
二、推荐的范围、对象、条件: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1]9号,)要求执行。文件网址: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12_gggs/201102/114833.html
三、推荐办法
1.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人选1名,于3月1日之前将《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何越晖办公邮箱,逾期者将视为放弃。
2.评议组评议:由学生处、校团委、就业指导中心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评议组对报送人选进行评议,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3.公示:将学校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7天。
辅导员推优工作是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辅导员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抓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