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时间:每周三下午2:00—5:00
二、收费地点:艺术学院办公室
三、收费标准:7元/小时
三类卡:70元/10次、185元/30次,320元/48次
四、所带证件:学生证
五、注意事项:练琴期间必须遵守《艺术学院琴房使用管理规定》,如违规,交由艺术学院办公室问责,情况严重或特殊的交由相关学院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艺术学院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