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首页
各国语言/Languages
英语/English
关注广外微信平台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申请成立新学生团体的通知

文字:校团委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6-08 点击数: 分享至: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以实现各学生团体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其功能在于管理校内各学生团体,统一学生团体活动步伐,同时为各学生团体提供有效的帮助和建议,指导各学生团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繁荣校园文化,推动校风建设,进一步开拓学生视野,为同学们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为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素质做出贡献。
  目前,在学生团体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学生团体已有51个。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学生团体注入新鲜血液,现接受新学生团体成立申请。

  一、学生团体申请成立的基本条件
  (一)有学生团体章程。学生团体章程必须明确规定本学生团体的宗旨和活动目的、学生团体活动的内容、开展活动的方式和招收学生团体成员的方法。
  (二)有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学生团体筹备负责人(不得少于5人)。学生团体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思想好,努力学习,熟悉本团体业务,热心社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工作热情。
  (三)各学生团体需聘请至少一名指导老师进行政治或业务指导,该老师必须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在编的老师。申请时须提交该指导老师同意出任该学生团体指导老师的书面证明及该指导老师所在单位意见,否则不予批准成立(体育类学生团体需有学校体育部的相关意见证明)。

  二、申请成立学生团体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
  如具备上述三个基本条件,则可以向校学生团体联合会提交正式书面材料。正式书面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生团体成立申请书
  (二)学生团体的章程
  (三)学生团体组织架构
  (四)学生团体预定规模和现有成员数
  (五)活动内容及活动方式
  (六)学生团体运作的可行性报告
  (七)学生团体的主要架构及学生团体筹备负责人基本情况(附辅导员意见)
  (九)学生团体活动经费来源及管理方法等等
  (十)学生团体成立1-2年的工作计划及活动计划。

  三、申请时间与方式
  各有意成立学生团体的主要筹备负责人,请于6月29日-6月30日间,在团联会办公室值班时间17:30-18:30,按以上要求向学生团体联合会(南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团联会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并请于6月30日前将材料的电子版发到团联邮箱gwtuanlian@163.com
  办公地点
  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团联办公室
  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团联办公室
  校团联将根据学校校《学生团体管理规定》对拟申请成立的新学生团体进行严格审核并择优批复。

校团委
校学生团体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