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学年度下学期出国(境)学习助学金经学院初审,学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复审,东语学院张玉芳、黎嘉欣、梁绮艺、陈翀,中文学院熊英5位同学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助学金管理办法》(广外校〔2011〕2号)第三条助学金资助范围第一项要求,且适用第六条助学金资助标准第一项规定,按规定给予国际往返旅费和生活费资助,最高上限不超过2万元。
详见《复审合格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见附表),现予公示。
评审工作和资助标准说明:
1.出国(境)地点为泰国的生活费的资助标准,按人民币2600元/月/人资助(按5个月计算,合计2600*5=13000元/人),往返差旅费按人民币3000元/人资助,共计人民币16500元/人。
2. 出国(境)地点为韩国、台湾的学生的生活费按人民币3000元/月/人资助,(按5个月计算,合计3000*5=15000元/人),往返差旅费按人民币3000元/人资助,共计人民币18000元/人。
3.为了体现对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的鼓励,在资金允许和不超过最高资助金额的前提下,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较专业30%排名靠前者给予适当鼓励资助。鼓励资助基数为1000元,按比例计算。例如:附表中张玉芳,泰语专业总人数16人,按30%计算,综合测评第5名之前的同学可以申请并给予16500元资助,张玉芳综合测评第4名,则给予鼓励资助200元[(5-4)/5*1000元=200元],资助总额为16700元。
附表:复审合格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
姓名 | 单位 | 专业年级 | 出国(境)地点 | 综合测评排名 | 专业总人数 | 资助金额 | 鼓励资助 | 资助总额 |
熊 英 | 中文学院 | 对外汉语2009级 | 台湾 | 1 | 92 | 18000 | 964 | 18964 |
张玉芳 | 东语学院 | 泰语2009级 | 泰国 | 4 | 16 | 16500 | 200 | 16700 |
黎嘉欣 | 东语学院 | 朝鲜语2009级 | 韩国 | 13 | 46 | 18000 | 71 | 18071 |
梁绮艺 | 东语学院 | 朝鲜语2009级 | 韩国 | 11 | 46 | 18000 | 214 | 18214 |
陈 翀 | 东语学院 | 朝鲜语2009级 | 韩国 | 30 | 46 | 18000 | 0 | 18000 |
根据学院推荐材料,陈翀同学曾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社会工作专业排名第一、获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在亚运服务中担任NOC助理,被评为“每日之星”、获亚运服务银制奖章。 |
公示期从2011年6月21日至2011年6月26日,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反映公示对象情况。
联系人:学生处曾老师、办公电话36207027、邮箱200210347@oamail.gdufs.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吴老师、办公电话36207049 、邮箱199710116@oamail.gdufs.edu.cn。
学生工作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