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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催缴学宿费通知

文字:财务处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1-11-24 点击数: 分享至:

关于再次催缴学宿费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校经过几次收费后,绝大多数同学已缴清应缴费用,不过由于各种原因,尚有少数同学欠费,现将欠费名单发给你们,请督促本单位的欠费学生于1211日前将所欠金额+1元存入本人所确认过的中国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内,学校将委托银行在1212划扣。
   
在校期限内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等应缴费用且未及时办理缓交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收缴费管理规定》(广外大校〔200823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欠费名单已发放到各位辅导员邮箱。

联系人: 老师 老师 电话:3620703439328238 

财务处

20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