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催缴学宿费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校经过几次收费后,绝大多数同学已缴清应缴费用,不过由于各种原因,尚有少数同学欠费,现将欠费名单发给你们,请督促本单位的欠费学生于12月11日前将所欠金额+1元存入本人所确认过的中国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内,学校将委托银行在12月12日划扣。
在校期限内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等应缴费用且未及时办理缓交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收缴费管理规定》(广外大校〔2008〕23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欠费名单已发放到各位辅导员邮箱。
联系人: 梁老师 詹老师 电话:36207034、39328238
财务处
20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