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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2013年度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的通知

文字:国际处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2-03-28 点击数: 分享至: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
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现启动我校2012年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推荐选拔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时间:2012326日一46日。 
  二、岗位情况:秘鲁圣玛利亚天主教大学孔子学院教师岗位需求人数1人。拟定派出时间2012年7月。任期一般为3-4年。
  
三、推荐人选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的在职教师。有一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 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 推荐程序  
  1. 填写表格  
  申请人选须先登录http://shizi.chinese.cn/ 网址,填写秘鲁圣玛利亚天主教大学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申请。 《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直接存档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于4月6日之前提交国际处。  
  2.各位申报老师须提交学院推荐信。
  
五、选拔考试与培训
  
推荐人选须参加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底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选拔录取的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1. 教师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财教[2011]194号)执行(见附件)。国家汉办将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予岗位补贴,以保留教师国内工资待遇。
  
2. 孔子学院外派教师外派期间参照我校2011年“100全英/双英课程规划”选拔的出国留学教师工资资助待遇,即享受保留全额财政工资待遇。已退休外派教师按此标准补足相应差额待遇。
  
3. 按在职人员标准享受相应的住房维修补贴待遇。
   
4.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孔子学院外派教师参加校内职称评定时,其国外期间的教学工作量按国内满教学的工作量计算;科研工作按评职称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方式:36317267   国际处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