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现启动我校2012年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推荐选拔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时间:2012年3月26日一4月6日。
二、岗位情况:秘鲁圣玛利亚天主教大学孔子学院教师岗位需求人数1人。拟定派出时间2012年7月。任期一般为3-4年。
三、推荐人选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的在职教师。有一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 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 推荐程序
1. 填写表格
申请人选须先登录http://shizi.chinese.cn/ 网址,填写秘鲁圣玛利亚天主教大学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岗位申请。 《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直接存档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于4月6日之前提交国际处。
2.各位申报老师须提交学院推荐信。
五、选拔考试与培训
推荐人选须参加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面试时间拟定于4月底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选拔录取的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1. 教师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财教[2011]194号)执行(见附件)。国家汉办将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予岗位补贴,以保留教师国内工资待遇。
2. 孔子学院外派教师外派期间参照我校2011年“100门全英/双英课程规划”选拔的出国留学教师工资资助待遇,即享受保留全额财政工资待遇。已退休外派教师按此标准补足相应差额待遇。
3. 按在职人员标准享受相应的住房维修补贴待遇。
4.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孔子学院外派教师参加校内职称评定时,其国外期间的教学工作量按国内满教学的工作量计算;科研工作按评职称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
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方式:36317267 国际处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