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通知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计划,结合我校要求,现将2013年度“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加拿大研究子项目选派工作的内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该项目选派名额共6个。3个为我校交流项目公派访问学者;3个为我校交流项目派出攻读博士学位或学生自行联系学校派出。
2、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13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
二、选拔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申报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本校在职教职工须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广外大人〔2008〕11号),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申请时需提交国外相关机构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4、身心健康。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应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本科、硕士期间派出再次申请攻读研究生学位者除外)。
本项目不接受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申请。
本项目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
(二)申请项目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
凡有意从事加拿大问题、中加关系(包括经贸关系、外交、能源、环境、文化)、加拿大对华政策等研究,符合条件的我校教师,均可参加项目报名。
(1)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和博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博士后: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该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
(2)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除应符合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2、博士研究生
凡获得加拿大高校加拿大研究方向(加拿大问题、中加关系、加拿大对华政策等)博士研究生入学通知书,符合条件的我校学生,均可参加项目报名。
(三)申请要求
1、我校选拔推荐的访问学者,在派出前必须与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回国回校后担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加拿大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出国期间协助我校加拿大研究中心的资料库建设及我校加拿大研究中心国际交流活动等。
2、我校选拔推荐的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在派出前必须与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出国期间协助我校加拿大研究中心的资料库建设及我校加拿大研究中心国际交流活动等;博士毕业后优先选择到广外工作,广外在录取加拿大研究专业学者和研究人员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录用。
四、选拔程序
1、2月25日前,加拿大研究中心负责通知发布、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名单公示等公开选拔工作,上报名单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3月1日至20日,被推荐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准备书面材料。
3、3月21日前,将申请表及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邓慧儿,36207049,行政楼321)
4、3月26日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人才培养项目”,“受理单位名称”选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申请人按照《2013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准备申报系统上传材料。申请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的按“非学生类”准备,申请攻读学位研究生的按照“学生类”准备,并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职工境外进修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报人事处师资料。
3、请申请人在使用申报系统时务必根据材料清单准确上传自己的材料,如有缺漏,无法接收补交材料。
六、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人需按时、认真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加拿大研究中心国家公派访学项目申请表》,于2013年2月18日前将申请表报至加拿大研究中心办公室郑春生老师办公邮箱:200411265@oamail.gdufs.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春生
联系电话:1372518765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培育基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加拿大研究中心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