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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8年民商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招生通知

文字: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8-04-27 点击数: 分享至: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国际化特色的广东省属涉外型重点大学,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恢复研究生制度后较早获得硕士、博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法学学科创办于1996年,民商法学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2006年获得批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9年获得批准,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2010年获得批准,包括宪法与行政法、国际法、民商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多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13年法学(一级学科)获批广东省重点学科。

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广东省2018年民商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暂定于2018年7月8日至13日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举办。暑期学校立足广州,面向海内外,依托广州的区域优势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学科优势,邀请国内及港澳著名高校名师,探讨民商法学(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前沿和实务问题,旨在打造一个高校研究生学术创新交流的平台。

一、主题与专家

本期暑期学校将围绕民商法学方面的理论前沿和实务热点展开,拟邀请中国人民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国内和港澳著名高校多位民商法学领域优秀学者,以及高级人民法院等实务部门专家授课,主要议题如下:

议题一: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与民法典编纂

议题二:新时代商事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

议题三: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法发展

二、课程安排

暑期学校采取专题讲座、专题讨论和学术沙龙等多种学习形式,总课时为36课时左右。除正常授课外,还安排学术交流等活动。详情请持续关注本网站后续相关通知。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7月8日10:00-16:00

上课时间:7月9日上午开学典礼,7月13日下午毕业典礼

上课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四、招生信息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暑期学校招生对象为国内及港澳台地区在读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同时欢迎其他有兴趣的师生前来旁听。招生人数待定(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最终招生人数)。

(二)申请方式

1.填写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由所在学校审核并签字盖章;

2.提交一篇未公开发表、与主题相关的民商法学方向学术论文供资格审核,文末附个人简介及本人签名;

3.导师推荐信(见附件2)。

以上三份材料均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可打印,所有签名位置必须手写签名。

(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1.申请人须5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快递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以快递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并在主题栏注明“姓名+高校名称+学位类型(在读硕士或在读博士)”,附件word材料分别命名为“申请表+姓名、学术论文+姓名、专家推荐表+姓名”。

2.录取通知将在6月初发布,请保证本人的邮箱通畅,以最终收到官方邮箱发出的电子版录取通知书为准。收到录取通知的学员须在5日之内回复该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确认参加的学员,届时凭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录取通知书(邮箱中自行打印)按规定时间来我校报到。

五、有关费用

1.学校向所有正式学员免费提供学习材料,免学杂费;

2.非广州本地学员免费提供食宿,差旅费自理;

3.广州本地学员餐饮免费,交通费自理;

4.如无特殊原因,无故迟到旷课者,全部费用将由个人自行解决。

六、学习成果

1.论文结集

所有正式学员在学期间应积极与专家和同学交流,对自己报名时提交的论文收集修改意见,在7月12日前将最终纸质版打印签名提交到相关工作人员处,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官方邮箱。论文汇总后,会择优结集成册。

2.结业证

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论文提交通过后,将在毕业典礼上颁发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签章的暑期学校结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020-39328828

刘永竟15360856547

梁志郎15625141707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院系楼404

电子邮箱:gdufs2018law@sina.com

附件1:申请表

附件2:推荐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