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高考完正在等待录取通知书的男青年为筹学费,将一发廊妹绑至民房内,逼她交出8万元,发廊妹跳楼逃生。据民警介绍,5名嫌疑人除刘某今年刚初中毕业,其余4人都是同一中学今年参加高考的学生,成绩均在400分以上,有的500多分,正在等大学录取通知书。目前除刘某在逃外,其余4人已被警方抓获或投案自首。(7月24日《重庆商报》)
从警方公布的情况看,这几名高考生绑架行为,完全是一起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从中丝毫看不出任何可法外开恩的地方,一旦绑架罪名成立,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等待他们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并处罚金的法律严惩。虽然他们犯罪的目的是筹措学费,但不管其目的如何高尚,却难掩其手段的罪恶,从打击犯罪角度看他们完全是咎由自取,绝无丝毫同情的理由。在对他行为表示严厉谴责的同时,笔者心中却隐隐作痛,为筹学费而犯罪,是谁的悲哀?谁之过?记得一位西方哲人说过:“每一个罪犯都是社会的弃儿。一个人犯罪,整个社会都应该为之承担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高考生为筹学费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全社会都应为之承担责任,因此高考生沦为罪犯既是他个人的悲哀,也是我们社会的悲哀。
首先,为筹学费绑架是我们教育的悲哀。从报道看,这些高考生成绩均在400分以上,有的500多分,正在等大学录取通知书。从传统的教育功利标准看,他们能够考取高分,考上高校,教育在他们身上无异是成功的。然而纵观整个事件,教育在他们身上又是失败的,这些人虽然获取了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但在他们身上看不到现代社会民主、法制观念以及普世价值的影子,他们人格是不完善、不健全的。这的确值得我们教育界深思,当然这种例子并不少见,从不时曝光的学业优秀青少年犯罪案例中都可看到教育失败的影子,虽然这背后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然而教育界的责任首当其冲。
其次,为筹学费绑架是社会的悲哀。“让所有的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我们一定能够实现这个目标。”这是2007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达的决心。虽然各地政府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我们离这一目标还有一定距离。教育从本质上讲应是社会福利事业,每个人受教育的权利都应能得到保障。然而从各种报道看,巨额的高校费用却正在变相剥夺一些贫困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近几年来,国家对高校收费进行了严格控制,然而连同生活费每年动辄数万元的费用,仍然让很多困难学生面临上大学难的问题。对此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如通过助学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然而由于受资金量的限制,还是让很多经济困难的学生无法得到补助。而且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也让很多困难学生不敢举债就学。当然为筹学费绑架也是成人社会的翻版,社会上的一些腐败现象、某些人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行为方式,各种影视对暴力的渲染,无疑对这些学生也起到一定的教唆作用。
悲剧过后仅仅反思是不够的,更需要实际行动。笔者以为,当下之急各地应从帮助身边每一个困难高考生开始,把工作做细、做实,一对一地解决好他们的就学困难。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要切实解决此类事件暴露出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这更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来源:大河网-天下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