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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士再诉万方侵犯学位论文著作权

文字:焦红艳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8-09-30 点击数: 分享至:

 

    482名硕、博士诉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公司)学位论文侵权案于9月22日、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销毁侵权制品,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包括稿费、精神抚慰金、律师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 

    9月22日集中审理的121名硕、博士,均与学校签订过相关的授权协议,授权毕业学校对论文有相关处置权,比如学校可以对外公布论文的部分内容、可以以电子出版物形式出版发行他们的文章。 

    被告万方公司诉称,因为学校曾授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下称:中信所)收录这些论文,而中信所委托万方公司制作论文数据库,故万方公司也取得了相应授权,可以使用这些论文。 

    但是原告律师认为,首先中信所没有转授权的权利,中信所只是委托万方加工数据,万方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制作数据库并销售,其次硕、博士授权学校可以在合法的媒体上出版他们的学位论文,而中信所和万方公司均无出版资质,不是合法媒体,故学校授权的合同无效,万方属于非法使用。 

    9月23日审理的361名硕、博士则从未将论文的相关权利授权给任何一方。 

    被告方以万方使用论文属于国家机关执行公务,是公益性使用为由,否认有侵权行为。 

    原告代理律师李孝霖驳斥了这一观点,他认为万方公司虽然是科技部下属的公司,但显然不能以国家机关自居,万方的做法完全属于商业运作模式,数据库给万方公司带来了巨额的利润,同时侵犯了作者的发表权、复制权、汇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李孝霖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仅在2003年到2007年,万方数据系统就出售给国家图书馆价值109万元的资源,其中,《学位论文数据库》价值72万元。而万方公司的用户囊括全国一半以上千余家的高校,三分之二的图书馆,还有众多研究机构。“利润之大,可见一斑。”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双方均表示愿意庭下调解。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