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之葛剑雄专栏
最近,著名数学家丘成桐在中山大学的一次演讲中批评中国的教授“申请科研基金很勇敢”,这的确是事实。两三年前,我也是其中之一。为什么中国的教授会形成这样一种特色呢?曾几何时,绝大多数中国教授还不知基金为何物。我是在1984年申请去美国哈佛燕京学社当访问学者时,才知道这是由一项基金长期资助的项目。至于自己在中国申请基金,是在1987年申报设立不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种行为能成普遍的社会现象,肯定不是少数人所能左右,必定存在着制度或社会方面的原因。
本来,基金的设立应该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对某些人或某些方向的特殊资助,或是对某些特殊人才的锦上添花,或是对某些项目的雪中送炭,而不是为了解决研究部门或高校的日常开支和人员的生活津贴。但在中国,几项主要的基金,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的二一一、九八五项目,都是在正常的科研与教育经费极少、科研和教学人员工资极低的条件下设立和运行的。近年来科研和教育经费虽有增加,科研和教学人员的待遇虽有提高,但这些提高部分往往都与基金或项目经费联系在一起,这种情况到今天也没有根本性的改变。离开了各种基金和项目经费,研究部门和高校的正常维持都成问题,相关人员除了依然不高的基本工资以外就得不到任何津贴。记得十来年前,中科院某研究所的朋友告诉我,由于使用办公室必须从自己的经费中付费,他们没有项目的人已经没有立足之地,每次只能提着包在走廊里转一圈就回家,也进不了收费更高的实验室或机房。某高校一度设立“终身教授”,但他们的待遇取决于手里有多少经费,否则就与退休人员没有什么区别。一句话,对科研人员来说,申请不到基金就意味着失业下岗,或者只能依靠单位的怜悯和别人的救济生存。
不仅如此,获得经费的多少和相关基金的等级,已经成为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评估、晋升最重要的指标。当然获奖更重要,但毕竟数量有限,多数人是得不到的。在任何评估中,经费多少是不可或缺的指标,而国家级与省部级的基金,照例可以获得加权指数。至少获得一项省部级以上的基金,往往是晋升职称的必需条件。即使个人清心寡欲,或者他从事的研究并不需要额外经费,单位也会尽全力促使甚至逼迫他申报。于是地方政府、上级部门、所在单位纷纷出台配套措施———至少按一比一配套,还有名目繁多的优惠。甚至只要参与申请,即使一无所获,也能得到若干经费的鼓励。对基金会人员和评委的公关也双管齐下,单位会全力以赴,比个人还积极主动。除了在基金设立之初已经功成名就的人以外,现在的院士、博导、教授,有几个不是一项项基金或项目申请下来的?在这样的体制下,单位或个人都欲罢不能,欲退不能。我曾经因为某项基金在评审中的不公正做法而决定不再申报,但当时我作为所长,还得促使同人努力申报,还得为他们争取。我有一个申请到的项目,由于情况变化,我发现已无法按原计划完成,于是申请退回全部经费,希望予以撤销。但各方面都不希望在统计中出现这一类型,至今尚未得到批准。而我现在之所以能超脱于基金,是因为我已不再担任所长,卸下了统计评估的负担。也因为学校不再每年对我考核,而我手里还有几个大的项目,足以做到退休。要是我还等待晋升,还主管一个科研单位,还在等米下锅,我敢吗?
尽管国家与省部级的基金都在大幅度增长,但在这种体制下,本来根本不需要或没有资格申报的人无不加入申报者行列。特别是随着高校教师和地方科研人员队伍的不断扩大,一窝蜂地要办“研究型大学”,争“世界一流”,申报者队伍越来越庞大,使基金永远处于粥少僧多的状态。加上基金评审本身存在的缺陷和社会普遍的腐败作风,种种怪现象就在所难免。
所以,要使中国的教授勇于献身科研和教学,而不仅仅表现为“申请基金很勇敢”,除了教授本身的自律外,关键还是要在体制上进行改革。首先要大幅度提高国家正常的科研和教育经费,使之与基金保持合理的比例,使基金的功能回归本位,改变“全民申报”的局面。其次在各种评估指标中,要将科研和教学的实际成果放在首位,而不是看有多少项目和多少钱。再者,必须将个人的收入与基金的多少脱钩。改善科研人员和教师的待遇应该通过增加工资和津贴,对优秀的科研人员可以发给奖金,而不能仅仅通过科研经费提成。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