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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学生不“诚信”,我就不贷款?

文字:李文博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4-05-22 点击数: 分享至:


  “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大学”,这是我国高校的一句响亮口号。我国从1999年开始推出国家助学贷款。到今年4月底,全国各商业银行已经和31.7万名贫困大学生签订了价值26.4亿元的助学贷款合同。然而在这两年进入还贷高峰期以后高达20%的违约率,使得高校被停发助学贷款成为全国性的普遍现象,北京几乎所有高校无一幸免,广州也至少有两所大学被停办了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似乎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银行掀起对大学生的诚信的“拷问”,当代大学生真的不诚信到不可以对其发放贷款的地步了吗?停放国家助学贷款是明智之举吗?

 

不可否认,还贷记录不佳是助学贷款遭遇“瓶颈”的直接诱因。确实,在当代社会,个人的信用很难加以约束,但是如果因为个别大学生的违约而否定所有大学生的信用,因为老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就拿新入学的贫困生“开刀”,岂不令人汗颜?

 

其实看一看违约的背后,虽然有那么一小部分恶意违约者,但是大多数学生不还是大有苦衷吗?首先,由于目前就业市场的不乐观状况,即使是找到工作,大多数情况下收入也难以偿还贷款。其次,考上研究生或者毕业后支边支教的学生也不在少数,学生实际上收入很低甚至没有收入。贷款的学生本来就比较贫穷,工作后家庭负担也会很重,银行急于收回贷款无异于给这些同学“雪上加霜”。另外还有一些偶然因素,比如学生一时遗忘,或者还贷余额还剩几块、几十块钱,银行也算作违约。其实从这个角度说,一概认为学生违约率高也并不科学。

 

对于占全国大学生总数约20%的贫困生来说,没有助学贷款这笔“救急钱”,要完成学业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国家助学贷款是没有担保的,成本高且利润低,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来说是一项高风险业务,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银行和国家政策以及贫困生之间的矛盾。对此笔者认为,国家助学贷款从长远来看终究是一件好事,银行在这方面应该适当削弱一下它的商业特质,帮助贫困生度过难关完成学业,而不应把贫困生作为盈利的对象。

 

从根本上说,大学生应该感谢银行的贷款,因为毕竟是由于这笔贷款他们才得以无忧无虑地继续大学学业;作为贷款人,他们也有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返还欠款;国家助学贷款更是他们跨入社会的第一笔信用记录,将来肩负着改善整个国家信用状况的历史使命的大学生,更要自觉地维护好个人信用,以后才能推动中国信用体系的实施和发展,也才可以增加银行对贷款生的信任程度。

 

李岚清指出,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的重大政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帮助高校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大举措;是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确实,银行可以采取种种措施促使贷款生的按时还款,但是如果对贫困生停发助学贷款,着实令人为那一双双渴求知识的眼睛担心!

 

附:据记者向有关部门了解,目前我校毕业生的违约率为零,广外已经成为广州地区唯一没有停发助学贷款的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