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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怎么就没社会责任了?

文字:本网评论员 张楚铃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4-14 点击数: 分享至:

 

  在我校举行的“新世纪十年中国诗歌研讨会”的尾声上,有一名大一女生批评说当今的诗人甘于安逸,没有社会责任感。此言一出,便引起著名诗人王小妮和舒婷的不平,她们回应道:“为什么诗人就该有社会责任?”对于这件事,笔者有话不吐不快。

  首先我很奇怪这位学生的批评,在对一件事情或者说是一个事实没有进行任何调查的情况下,或者是说,不过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她竟敢这样公然对诗人发难,不知是该佩服她的勇气还是应该笑话她的无知。她批评说当今的诗人“甘于安逸,没有社会责任感”,这是一顶稍有责任感稍有自尊心的人无法担当得起的帽子。我们并不否认社会上确实存在这样的事实,但是她的批评一棍子将所有当今的诗人都打死了,也难怪诗人会激动得发颤。从这位学生的身上,我们也应该吸取教训,如毛主席所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某些场合,某些言论,我们应该谨慎。

  其次我想说说个人对于“社会责任”的理解。我想“诗人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这个问题本身就不存在讨论的空间,社会责任应当是每一个社会人应当承担的,而无所谓是诗人还是明星之类的人,这就像问“诗人是否应该吃饭”一样没有意义。每一个人都有多重身份,而在不同的身份背后,我们的本质又都是社会人。所以个人以为,社会责任应该属于道德规范的范畴,是每一个生活在当今这个社会上的人天然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诗人当然也不例外。只是不同的人承担的社会责任内容不同,承担的方式也可以不同而已。谁敢说诗人在文化方面的贡献就不是一种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方式?

  而至于对“诗人”这一身份,我们应该以更加宽容更加单纯的态度去看待。个人以为在某一些领域里面,在纯粹的艺术里面,有些东西是可以适当忽略的。历史上出现的“焚书坑儒”、文字狱,近代发生的文化大革命,都是因为人们过分掺和了文艺跟文艺之外的东西的关系,到最后使得文艺止步不前,甚至遭到极大的破坏,这是不可取的地方,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沉痛的教训。文学艺术,应该给她一个更加纯粹的空间发展。

  甘于安逸,没有责任感,这是存在于当今社会众多人身上的问题,单纯地将这顶帽子扣到诗人的头上,显然过于偏激,有失偏颇。当一个人以诗人的身份出现的时候,他/她更多的责任应该是文艺上的贡献;而当他/她以一个普通的社会人出现的时候,社会责任则是他/她不该推诿也无法推诿的义务,承担理所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