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摒弃一些重虚名而不顾实际的形式主义的做法,淡化院校层次要求,更加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工作量可能会大一些,却更有利于招到更优秀、更合适的人才。
“我觉得冤枉得很,本来很有希望考上的。”新疆喀什大学人文学院大四学生张洁因所学专业与招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两字之差”,虽然笔试考了第二名,却在资格审查时被告知专业不符合要求,与岗位失之交臂。
据媒体报道,张洁所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是“广播电视新闻学”,而张洁所学的专业是“广播电视学”。从名称来看,张洁所学专业比招聘单位的要求少了“新闻”两个字。但如果用人单位真以此为理由拒绝张洁,张洁真的挺冤。因为早在2012年,教育部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第四次修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已经将“广播电视新闻学”改为“广播电视学”,张洁是修改后该专业的第一届毕业生。如今根本就没有“广播电视新闻学”这个专业了,她如何能满足招考单位的要求?
张洁之所以会遇到这类问题,原因在于部分地区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考部门在设置专业要求时,没有根据教育部最新的专业目录进行更新,仍沿用过去的专业名称。既然教育部调整专业目录已经过去四五年了,招聘单位设置专业要求时,就应该与时俱进,根据教育部最新的专业目录进行更新。遇到争议,也应该以负责的态度进行核实和求证,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将考生拒之门外。
现实中,因为专业名称不符,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核,被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单位拒之门外的案例还有不少。据媒体报道,2013年,青海西宁市所属区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赵某本科学习的专业是“小学教育(文)”,而该岗位的专业要求是“小学教育(语文),赵某的应聘资格因此在面试前夕被取消。2016年,贵州省册亨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某岗位的专业要求是播音与主持专业,而考生邓某的所学专业名称多了“艺术”两字,虽然两个专业并没有多大区别,但邓某却因为“专业不符”,没有通过初审。
专业目录已经调整四五年了,招考单位却仍然坚持沿用过去的专业名称,明明两个名称就是一个专业,却仍然坚持“差一个字都不行”,强硬地拒绝任何协商。这看似是对规章制度的尊重,实际上所展现的不过是权力的傲慢;貌似是照章办事,实际上却是漠视考生权益的形式主义和懒政。
苛求专业名称还只是形式主义和就业歧视的一种表现而已。一些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明确要求应聘者是985、211高校毕业,只招收指定院校的毕业生,极端的甚至明确要求必须排名前多少位的学校;具体到学历,又有第一学历的要求,不仅看硕士、博士阶段就读学校的层次,还要看本科阶段学校的层次,比如要求本硕博都是985、211。此外,诸如户籍歧视、性别歧视就更常见。
一些招聘单位所设置的专业要求、院校层次要求过于苛刻,重虚名而不顾实际,是典型的形式主义,既不科学也不合理。而诸如学历查三代,非985、211高校毕业生不招,更是一种明显的就业歧视,既有失公平,也不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而且还将扭曲研究生就业市场的秩序,加剧学历大战。
根据岗位需求来确定岗位要求无可厚非,既符合用人单位专业化的需求,也能够让应聘者“有的放矢”,这也是招考日益规范化的要求。但是,专业名称、院校层次更多只是一个标签。从人才选拔的角度来讲,招聘单位摒弃一些重虚名而不顾实际的形式主义的做法,淡化院校层次要求,更加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工作量可能会大一些,但却更有利于招到更优秀、更合适的人才。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打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不拘一格降人才,对个体来说意义重大,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