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忌赛马”是世人耳熟能详的故事,讲的是战国时期,齐国大将田忌在与齐威王的赛马比赛中采用了军师孙膑的计策,以下驷对齐威王的上驷,先输一盘,然后分别以上驷对中驷,以中驷对下驷连扳两盘,最后以总比分二比一的优势赢得比赛的故事。历代对孙膑的“妙计”可谓推崇备至,大赞其懂得扬长避短,以己之长攻彼之短。但在现在看来,孙膑乃是钻了当时制度的“空白地带”,换言之,田忌的赢是建基于当时制度的不完善。
笔者认为,故事中体现出的制度缺陷有二:一是立法制度不完备,二是监督制度不严密。笔者听了这个故事已不下十次,但每次重温时都不曾听得当年的比赛有这么一条明确的规定:“不能混用不同等级的马比赛”,因此可以认为马匹可以不按等级进行比赛。按这逻辑推下去,就使得笔者屡屡产生这样的疑惑:既然不同等级的马可以不按等级进行比赛,那么分等级意义何在呢?
或许有人会说,当时民风淳朴,上至君主,下至臣民,都只会想到规规矩矩地按等级挑马,而不会想到“越级行事”。但无论如何,立法制度中出现了如此一个重大的缺陷,被发现然后被利用只是早晚的事。而当时偏偏就出现了孙膑这么一个具“慧眼”之人。可见,立法制度的空白便首先给了田忌等人有可乘之机,也为其胜利创造了必要前提。试想,若在比赛前齐威王多加一条规定:“禁止混用不同等级的马同时比赛”,那孙膑的计谋还有戏吗?
另一方面,齐威王的监督不严进一步成就了田忌的胜利。换一副金鞍,改一下出场顺序,下驷就可以变成“上驷”,在孙膑眼中,齐威王的“等级制度”如同儿戏。定下了本用于保证公平的“等级制”,却无人去监督制度是否得以严格执行,那与没有制度何异?于是,齐威王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平日落下自己一大段的田忌的马,当时飞也似地向终点跑去,说不定心中还直纳闷田忌这家伙养马之术怎么就突飞猛进了呢。若他在出赛前先找几个养马人核实一下货是否对板,一看检验结果保证能气得他马上以欺君之名把田忌一伙拖出去斩了。但是他没有,凭着惯性思维满以为自己定下的制度臣下就一定只会规规矩矩地执行,却全没提防孙膑这个善钻空子的外国人。
综上所述,齐威王落败完全是咎由自取。他定下了“等级马”制度,本以为这能公平公正地比试各人养马之术及选马的眼光,谁知却留下偌大一个空子让人钻,没有明确规定“马匹必须按等级出赛”,使得制度形同虚设;制度定下了他又不派人监督执行的情况,幻想单凭臣下的自觉便能使规定得以贯彻实施。臣民未开化时或许能如此,但开化了以后呢?谁又能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开化了呢?笔者认为,只有有效的监督才能真正以及最终保证制度的落实。
或许“田忌赛马”的故事对立法者与执法者的启示更大。法是立国之本,而要法律真正发挥其作用,首先就必须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法律条款的范围能覆盖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固然最好,但退而求其次也应做到对公民的行为评价有相关法律规定可引用。对于执法而言,一言以蔽之:监督必严。没有切实有效的监督,再完备的法律也只是空中楼阁。立法与监督的关系就像井水与路人手中的瓢的关系,首先要有井水,否则瓢只是一件废物,路人会渴死;有了井水没有瓢,井水的用处无法被开发利用,路人最终还是会渴死。只有用瓢舀起井水喝,路人(其实相当于社会),才能健康平稳地走下去。
两千多年前的故事向世人展示了一个因立法不善、监督不严而被臣下钻空子赢了自己的可悲君主形象。但在商业高度发达、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假若是同样的法制不完备、监督不严密,造成后果则远远不是用当年那场比赛的一千两黄金赌资所能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