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美忠事件,引起来社会广泛的关注,一时之间,成为了新闻热点,社会焦点!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了广泛传播与深度讨论。凤凰卫视与腾讯网更是邀请了范美忠本人及一些社会学家进行了面对面的访谈。
争议最大的莫过于范美忠在地震中率先逃跑,临跑时竟没有给他的学生一句警示,甚至之前还说了一句,镇定自若地安抚学生道:“不要慌!地震,没事!……”;再是他说了句: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最后的是,他做了这样的事,还津津有味向世人道来。
范美忠说,他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和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他是在向世人宣扬“个人生命的可贵,人权至上”。这本身没错,作为人,有优先保护自己生命的权利。但是范美忠做得太绝了,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为了生命安全,他是什么都可以抛弃的人,把责任、义务都置之脑后,更别谈什么道德了。所以才会在地震来临那一刻,连提醒他的学生逃跑的话儿都没有。
在这里,首先我想说的是,范美忠老师,你失责了!在课堂上,你是课堂活动的组织者,当你站在讲台上,你就是这班几十号人的领导者,你有责任维护课堂秩序与有权利指挥这几十号人!我相信你会有组织者与领导人的感觉,难道你没看到你说了“不要慌!地震,没事!……”后,学生的反应!难道你没想到为何在操场上迟迟等不到你的学生的身影!然而,你却没有作为一个组织者与领导人的觉悟,在地震来临时,临阵逃脱了!你不是说要追求自由公正的吗?但是你在用言语限制别人自由的同时,自己独自偷生去了!这就是一个追求自由与公正的人所做的?如果教学楼发现坍塌了,那么你必然会成为一个罪人,不是因为你没有说一句提醒的话儿,而是因为你说了一句:不要慌!地震,没事!……如果你没在上课,没有回去教室提醒学生,率先从教学楼逃出来,我相信这个世界没有几个人会指责你的不是。
再是,范美忠老师,你失职了!或许你会反驳我,你没有失职,教师法没有明文规定老师一定要舍身救学生。庆幸你没有忘记你是一名人民教师。老师的天职是教授学生知识!试问你在传授着什么的知识给你的学生?一种彻头彻尾的自私自利,损人利己,一切以自己为中心的逃跑论调?你强调生命的重要可贵,个体的平等自由,但是可惜你走向了另一极端。你可以放弃舍己为人,舍己救人的美德,但是你用得着把这个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缺德理念诉诸于世吗?你不仅不教人向善,反而在诱导人积恶!你说你失职了没?
范美忠先生,你说在那种情况下,哪怕是母亲也不管!是为了挑战“孝伦理”。你并拿当年陆游的老妈让他跟唐婉离婚就离婚为例。在这里,我不得不骂你了:你枉读史书,枉为北大生!你这个历史科班出身的,读书读糊涂了,你把古代孝纲与现代孝道混淆了!陆游之所以老妈让他跟唐婉离婚就离婚,是因为儿女对父母之命不可违!而在危难之时,大多数人会毫不犹豫选择救父母,不是因为父母之生命高于自己生命之上,而是人都有一颗感恩之心,一种报恩的心理!俗语有云: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人之生命,源于父母,身之发肤,受之父母,血脉相连,情融于血。试问还有什么比授予自己的生命的恩赐更大,更重呢。有恩而不报,猪狗不如也!知恩图报,是一种美德!你在危难之时撇下母亲,不仅是不孝,更是缺德,缺知恩图报之德!如果你不服父母之命,与你的情人私奔去了,那绝对是在挑战你所说的“孝伦理”!但是在危难之时撇下母亲,那就是在挑战美德,挑战亲情!
范美忠说写这篇文章,是在倡导契约社会,挑战传统。但是完完全全的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是契约社会的一项吗?你是在向传统美德,亲情发出挑战吗?
范美忠先生,你说没有挑战道德底线,如果牺牲生命救人是道德底线的话,那么谭千秋不是英雄。我想说的是,你是没有挑战道德底线,因为你的行为是在道德底线之下,离那底线远得很,还够不着那底线,因而你的临阵逃脱是十分缺德的行为,理应为世俗所鄙视;但是你说对了一点,牺牲生命救人不是道德底线,而是道德高线,所以谭千秋牺牲生命救人是一种美德,还有的是他至死依然履行着作为人民教师的职责,他用生命宣扬人间美德,理应成为人民英雄,理应得到世人的敬仰!
虽然你做错那么多,有一件事却是做对了,那就是把你所做的告诉了世人。正因为你坦诚,才有了今天我们广泛的争论。因而,你是一个矛盾体,但是我既不是你的上司,也不是你的长辈,所以不能批评你,表扬你!只能鄙视你,欣赏你!在地震中,你是彻头彻尾的“真小人”,写出那篇文章后是实实在在的“真君子”。但是,这个时代既不需要“真小人”,也不要“真君子”,所以把“真”去掉,这个时代只需要“小人”与“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