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貌似美好无厘头难过遥远无奈有时候会希望有有时候却又不敢确定自己是否真的会去享受它……
梦,貌似平常无趣会害怕会期待会否定会想逃离想继续想不醒会在其中哭醒或笑醒然后摇头笑太痴……
未经历过失忆,梦则异常得可怕。毫无疑问,我是一个爱做梦的人,晚上不够,白天也可以继续,无论在小憩抑或长长的午休,总有神游的感觉。梦醒之后埋头于该执着的事再把梦忘光光,偶尔在某个特定的时刻突然后怕,原来竟做了个那么可怕的梦!美好总要比忧伤难过要记得不牢固么?梦见的快乐那么多,为何偏偏噩梦最深入人心,最让人深信不疑那是梦?
有时候会胡思乱想,假如失忆了,怎么办?假如可以选择,是选择短暂性失忆,可以只是忘记前一天的事,像《初恋50次》的那样,每天接受新的自己,然后有一天突然醒来发现已经白发苍苍,不知道是谁偷走了青春的岁月,即使痛苦,即使疑惑,然而却是一个崭新的开始。还是像《谁偷走了我的吻》那样因为失忆,就可以把4年的时光通通忘光,不管开心的还是难过的,那些有关无关的人,统统成为永久的过去,然后开始不一样的自己,全新的自己,任别人说这完全不是以前的你。可以不理会,可以不执著,但是一定是在过自己希望过的生活。抑或,像《下一站,幸福》中?把曾经的曾经都忘了,让自己如初生的婴儿,学走路,学系鞋带?也学会爱,告别那些坚持,也告别曾经的痛不欲生。
假如我失忆了,会忘记谁?还会想记得谁?还是用那双单眼皮的眼睛重新审视这陌生也熟悉的一切?
但迎来的凉风扑头盖面。操场跑步的人儿在继续,排练的人儿依旧舞步翩翩,我也还只是在幻想假如失忆。假如只是假如,仅此而已。
若不是灵感而来,我大概是不愿失忆的,就如我忘记曾经的疼痛与那些与朋友们一起2的日子。经历纵然风雨百样,喜忧掺半,我还是不愿把它就此沉默在黑暗的记忆中。
那么就让我做一个失忆的梦好了。梦见自己失忆了,忘记了不想记住的事,也忘记了想忘记的事,然后在梦中重新开始这一切。相遇,相识,相知。
等到天亮,闹铃会再把我吵醒,我可以很庆幸这只是个梦,因为我还记得这只是个梦。
老师说死是美的,死也是别人的。因为当你活着的时候只能从别人那里了解到有死这回事儿,等到自己死的时候,也已了无知觉,就算魂还知道,也无法记录那奇妙的感觉。
那么我该说失忆是美的,失忆也是别人的。我只是恍恍惚惚地站在旁边看着他们欢笑哭泣,于我于他,都互不有关联。
想做个失忆的梦,那样就可以感受失忆,也不必真的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