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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喜欢这件说不清的事

文字:若岚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3-20 点击数: 分享至:

 

    本来想以“喜欢这件小事”为题,细想之下,发现实在不妥。喜欢这件事于我而言,不能称之为小事,只能说,是朦胧如雾般说不清的事。在这件事上,我有明显的分裂倾向:我既很向往小说诗词里忠贞不渝的爱情,极其不能接受喜欢上他人这种桥段,尤其是男女主角;却又在现实中看不清自己心之所向,轻易动心,轻易为一个人生起情愫。即便我身边已经有了一个人,但是我不知道的是,我到底是因为缺乏勇气才不敢轻言分手这种话,还是我是真的在乎才舍不得。
    在别人编造的故事里,我们总是能一眼辨认出好人坏人,好人永远是善良的,坏人永远是恶毒的。所以这就能理解,为什么我无法接受,属性为好人的男主角喜欢上了别的女生。这是我的一个结,只因为我看了《匆匆那年》。陈寻背叛了方茴,不知道用背叛这个词是不是太偏见,有时候觉得,喜欢是一个人的意志自由,不能因为你喜欢他,所以就不允许他喜欢别人;也不能因为你们相爱着,他就不会对别人有感觉。不说别人控制不了你,即便是你自己,也不见得可以控制自己。况且,那个女生,确实比方茴青春阳光得多。
    这也算为我自己开脱么?明明是别人的故事,可是却成了我心头的一道疤,每一次想起来就有种后怕,不知道是因为故事太真实刺伤了我对小说爱情都是坚贞不渝的认定,还是因为我也害怕有一天这一幕会发生在我身上。我没有理由不害怕,异地恋说起来好像很凄美的样子,只有局中人了解其中酸甜苦辣。我害怕他会遇到一个比我更适合他的女子,也像他一样喜欢游戏,喜欢音乐,不拘一格,豪爽开朗,就像他也担心我会遇到一个明白我细腻的心思的诗人。一份长达九年的爱情,就这么浮浮沉沉地过来了,有时候回想这几年在一起的经历,都会觉得恍如隔世。他不像我喜欢过的那些少年,匆匆而来,匆匆而过,留下一星半点的回忆,都显得那么虚幻。有时候我会想,我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过他们,或许我看上的只是一副皮囊。
    而如今对他早已没了那份喜欢的心情,沉积下来的,不知道是不是就是所谓的亲情,又或者只是习惯。于我而言,喜欢是一件伤心伤情的事,除非刚好那个人也喜欢你。喜欢有时候是不见天日的暗恋,有时候是明目张胆的单恋,有时候是甜蜜幸福的爱恋。其实我觉得,倘若三种感情都有一定期限,能留在记忆里最深的,该是暗恋。因为痛,酸,涩,这三种味道留下的痕迹太深,最不容易抹去。想起高中时暗恋的那个男孩,也不过是成绩好些,人瘦些,脸干净些,其实,这种男生不是理想的男友对象,不阳光,也不温柔。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总是喜欢这种阴柔的男孩子,一遇到这种人,就忍不住化身慈母,时时为他着想,只想得到他的微笑和感激。反而对那些阳光的男孩子,更能正常对待,说话间也没了那些羞涩。
    我觉得对于喜欢这件事,我再写不出什么风花雪月来了,但我仍旧相信爱情,相信喜欢是一件美好又纠结的事,能叫人柔肠百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