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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个性乎?噱头乎?

文字:实习评论员 吴苗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5-03-30 点击数: 分享至:

 
    
2005年3月26日《
信息时报》:“广州有句土话叫‘不怕生错命,就怕起错名’,为了能够给孩子取个有意义的名字,很多家长可谓煞费苦心。广州市某派出所迁入一对年仅一岁的双胞胎户籍,孩子们的名字颇为独特,一个叫‘钟共’,一个叫‘钟央’。两孩子名字连起来读,与我国党中央的发音完全一致。”

    乍一看去,该新闻可算是奇闻笑谈的一笔惊鸿,显然是老百姓茶余饭后不错的谈资。时下的新鲜怪事层出不穷,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了。如今是一个个性张扬的时代,推崇个性、张扬、叛逆、否定、大胆、新潮、前卫,人人都在挣脱平庸的桎梏中竭尽所能。它渗透于现代生活的各个层面,健康、美容、购物、精品、数码、东方欧陆,如此种种时尚的“新概念运动”造就了一个时尚泛滥的全球化时代。各种小资、布波族充斥着整个阶层空隙:瘦身、健美、隆胸、提臀、节食、吸脂、纹眉、拉皮、垫鼻,只要你身上能动的地方都可成为美学的另类“诠释”;无论男女,只要你够“cool”够“in”,那么你就能独领风骚,所向披靡。   
           

  
  
然而,在这样的疯狂中,我们可曾为道德留予一点喘息的空间,追求个性独特不应该与道德、社会相违背。以该取名事件来看,虽说该双胞胎父母的苦心可以理解,但是,这样一个与国家严肃机关谐音的名字,势必会引来众多负面的效应。例如,新闻中也提及“一位幼儿园的老师对此颇有异议,这样喊:‘钟共’、‘钟央’不要再调皮了;在有小朋友投诉时,会对小朋友说:老师会批评‘钟共’、‘钟央’的;在肯定孩子的成绩时,会说:今天,‘钟共’、‘钟央’值得表扬等等。”实在有点讽刺。而对于有关部门批准其入户的决定,更让人颇有些纳闷。国家相关部门并没有明文法规限制公民的取名自由,然而对于公民所起的名字与国家的权力机关及名人名字重名或谐音,户籍部门还是有义务劝导公民更改的。无独有偶,郑州市民王先生为求独特,给孩子起名叫“王@”,电脑流行,“@”(谐音“爱他”)也是新生事物;发廊为求门庭若市大胆将发廊定名为“最高发院”。事情弄到这样另人尴尬的地步,相关的法律是否应该为自己的正名出台一部维权宣言了。

     冷静细思,这样的个性风是否应该收敛收敛。如果任其泛滥下去,难保以后不出现各种各样不伦不类的歪风沆瀣!暂且不论那些缺乏文化素养的道德盲,作为有识有为有理有制的我们,是否应该审思个性追求境界的尺度与限度呢?!这个限度,建立在基本的社会文明准绳之上,建立在成熟的理性意识之上。个性追求不能拿道德法理以及国家的尊严来殉难;国家的教育投资,更不应该成为追求噱头的失德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