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9日下午,法学院团学和法学社共同举办的本学期第二次校园法治论坛在二教114举行。法学院的黄丽萍、范利平、杨帆三位女老师与同学们面对面,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讨论了校园中的隐私权、律师工作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和司法考试等等这些原本严肃而深刻的法律话题。

老师们从一个引起极大反响的校园案例开始谈起。一所中学里,一对学生情侣在课室里亲热的景象被摄像机拍下,而学校又利用校内的闭路电视将其作为“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的实例播出,虽然画面经过了“马赛克”处理,但该男同学还是以学校侵犯其隐私权、名誉权和人格权为由将学校告到法院,结果一审二审均以败诉告终。
三位老师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范利平老师和黄丽萍老师认为学校的行为不构成侵犯隐私权,因为并未达到“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有损害后果,后果与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这几个侵权构成要件。课室是公共场所,哪怕是情侣之间的亲热行为也算不上是隐私。而且公民的行为应当以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为前提,在课室有亲密行为的人,已经侵犯了他人对公共场所的使用权利,让他人感到不适,给其他同学带来不便。但是杨帆老师认为,虽然目前这些行为尚不构成侵权,但是近期修改后的高等教育法中,过去曾被视为违反学校规章的恋爱、同居、结婚等行为已经不再受到限制,所以人们的观念、社会都是在发展变化中的,法律法规也许会向着更多维护同学利益的方向发展。

讨论中,意见不同的老师们互相争论着,有时还跟对方开些善意的小玩笑,风趣的语言让全场的同学大笑不止。
接下来,老师们谈起了律师这个职业。黄丽萍老师说,就像电影中讲述的,一个律师为一个曾杀过19个人的变态杀人狂做无罪辩护,并且抓住了漏洞让杀人魔鬼逃出法网。在人们看来如此违背良心的事情,但这也是在遵守着律师的职业道德,那就是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当事人的利益,并且忠于法律。
而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范利平老师告诉同学们作为一个律师应该如何最大可能地维护委托自己的当事人利益,在面对复杂的情况中,要剔除掉夹杂在事实中的当事人主观感情,用理性的思维找到正确的、能够得到法庭支持的权利请求。
杨帆老师为同学们解答了一个现实的问题————司法考试,面对平均只有10%的通过率,她指出法学专业同学的优势,但是也建议想要从事法律工作的同学们一定要对法律法规有较高的熟悉程度,多做习题,才能够有把握考好。
在最后回答问题时,一位同学向老师提出了自己人生抉择中的难题,作为一个女孩子是否做公务员比做律师好呢?老师们笑着回答说,职业本身没有好坏,只是看哪一个更合适你。律师是一个充满挑战和困难的职业,如果你是喜欢这样有许多挑战而又充满成就感的生活,那么你就适合去做。
两个小时的论坛在笑声和掌声中结束了,三位女老师为我们带来了法律知识,引导我们对社会生活的深入思考,传播了法律公正平等的理念,而这一切在老师们理性而又风趣的谈话中变得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