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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学生申请成立社团的通知

文字:校团委社团部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3-05-21 点击数: 分享至:
学生社团是我校的“第二课堂”,是由具有共同兴趣、爱好及志向的同学组成的学科学、学技术、学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团体。为了进一步丰富学生课余活动,展现我校校园文化和学生风采,校团委将接受一批新的学生社团的成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的基本条件 1、有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必须明确规定本社团的宗旨和活动目的、社团活动的内容,开展活动的方式和招收社团成员的方法。任何学生社团,均不得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不得从事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2、有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社团筹备负责人。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思想好,努力学习,熟悉本社团业务,热心社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工作热情。 3、各社团须聘请至少一名指导老师进行政治或业务指导,否则不予批准成立。 二、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程序 1、如具备上述三个基本条件,则可以于2003年6月7日前向校团委提交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正式书面申请包括以下内容:申请成立社团的原因和理由,拟成立社团的名称,社团的章程和宗旨,社团规模和拟招成员数,活动内容及活动方式,社团筹备负责人基本情况,社团活动经费来源及管理方法等等。 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