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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统不应是简单的恢复和遵从

文字:周士君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3-09-10 点击数: 分享至:
    我们有许多传统,其中有许多的营养成分,属于优秀传统道德的范畴,应当大力弘扬。据《江南时报》报道,某学校引导学生诵读、抄写“百行孝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爱人者,人恒爱之”等从儒家学说中选出的有关“孝”的篇目、语句,意在引导学生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道德。但笔者以为,对于传统,应当有一个科学正确的态度,即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样令学生机械地“遵从”和“恢复”传统孝道的做法,就很有商榷的必要。
  
    其一,死记硬背一些儒家语句篇目,使得传授的方式显得过于生硬或机械。该学校从《论语》、《孟子》等儒家经典著作中摘选出与“孝道”有关的语句、篇目,印成小册子发给学生。教学方法则采取先让学生熟读成诵、后讲解领会的方式:规定早读时诵读、下午用毛笔字抄写;老师则在语文课、思想品德课或社会实践课上,对这些儒家学说的内容进行讲解。其实,从古文经典著作中摘出的这些字句,往往过于佶屈敖牙,晦涩难懂,故而即便孩子们囫囵吞枣地背了下来,也往往难以领会其中的含义。而作为一种行为规范,重在做而不在说,故而在给孩子们传授这些东西时,能针对其认知特点和接受能力,把那些应该在实践中切实遵守的行为规范改编成能为孩子们接受的形式,其吸收及践行的效果才能够更好些。
   
    其二,向孩子们灌输传统“孝道”,不应是简单的文本格式“移植”或“复制”,而应该注重使传统“孝道”与时下现代社会背景的充分融合。尽管传统“孝道”中的东西,多数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粹,却未必就像校方说的“好东西永远不会过时”。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传统“孝道”所适宜的社会背景已不复存在,故而道德教育尤其是传统“孝道”教育,就更应该具备时代特征,以使其运行起来与现代法制社会并行不悖。而传统“孝道”中那些诸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等宣扬“盲从”和“愚忠”的成分,就绝对属于应当扬弃的糟粕部分。而在那些儒家经典语句中,这些糟粕理念往往暗含其中,故如果对传统“孝道”不加甄别,而是悉数给孩子们原汁原味地灌输,绝对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其三,启动传统“孝道”软件之前,应该对传统“孝道”的有害成分进行充分的过滤。尽管该学校的“孝道教育”课题已经过相关部门立项审批,但其传授给孩子们的“孝道”内容,却未必经过了现代人文理念和法制精神的充分过滤或消毒。因为站在现代人的立场上,尤其是置身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当代“孝”的含义与传统“孝道”相比,已发生了许多变化,有些甚至是质的转变,比如孩子与父母理应属于相互平等的关系,故而孩子应在互相平等的基础上“孝敬”家长。而传统“孝道”对孩子“孝”的行为的要求却是单向的,甚至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这就有悖于“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和权利至上的法制精神了。
   
    因此,提倡和遵从传统“孝道”,也包括很多传统的东西,如果就是将传统的内容在孩子身上进行简单的文本格式的“恢复”和“复制”,不仅对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无益,恐怕反而有害了。

  (周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