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社政司关于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委托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教社政司[2004]54号文“教育部社政司关于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委托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针对文件的招标课题,做好组织投标工作。文件具体有关内容见以下地址: http://www.sinoss.net/sinoss_admin/webfiles_show.asp?id=99请各申报者于4月14日前把招标书一式9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联系人:孙波 电话:36207045
科 研 处
二00四年4月3日
附件:通知全文
教育部社政司关于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委托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2003年12月,我司下发《关于征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委托攻关项目”选题的通知》(教社政司函[2003]219号)后,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论证,踊跃参征。日前,我司组织有关专家对来自全国29个省(区、市)170余所高校报送的341个应征选题进行了认真论证,确定了招标课题。现就“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委托项目”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1. 新时期高校学生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体系及机制研究。
2. 新时期维护高校稳定工作体系及机制研究。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体系构建研究。
4. 新时期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5.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精彩一门课”全程教学示范片研究制作。
6. 全国普通高校“两课”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研究。
以上每个项目的资助总经费,原则上为15-50万元。每个项目的具体资助额度视该项目同时中标者数量而定。
二、招标文件和要求
此次招标工作参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根据本次招标课题的特点,为使招标课题能产生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志性成果,每个课题拟通过专家通讯评审,由专家视投标文件的质量确定2-4个中标者平行组织实施;考虑到本次招标个别课题的特殊性,也可根据专家建议,将入选的有关单位的力量整合为一,集中力量组织实施。
三、投标文件和要求
1.投标者应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委托项目投标评审书》(请在中国高校社科网下载)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2.原则上,各省(区、市)教育部门不牵头投标,每所高校只能参与一个课题投标。
3.投标者应根据招标课题的实际需要,至少联合三个省(区、市,不含投标者所在省区市)有关高校专家的研究优势,参与投标。
4.高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投标文件。
四、投标材料报送时间
投标者务必于4月15日前将投标材料一式8份提交到教育部社政司思想理论教育处。
联系电话:010-66096768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