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我校学生社团申请成立工作将于近期开始,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的基本条件及程序
(一) 有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必须明确规定本社团的宗旨和活动目的、社团活动的内容、开展活动的方式和招收社团成员的方法。
(二) 有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社团筹备负责人。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思想好,努力学习,熟悉本社团业务,热心社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工作热情。
(三) 各社团需聘请至少一名指导老师进行政治或业务指导,否则不予批准成立(体育类社团需有学校体育部的相关意见证明)。
(四) 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程序
1.如具备上述三个基本条件,则可以向校团委提交正式书面申请。
2.正式书面申请包括以下内容:申请成立社团的目的和理由,拟成立社团的名称,社团的章程,社团预定规模和现有成员数,活动内容及活动方式,社团筹备负责人基本情况,社团活动经费来源及管理方法等等。
3. 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后填写一份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
各有意成立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请于6月11日前按以上要求向学校团委(行政楼109)递交材料,逾期不候。
校团委
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