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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伦杯”辩论我校首战赢华师 赵忠伟获最佳辩手称号

文字:陈施霖 刘燚萱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08-03-18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3月16日晚,第三届“胜伦杯”广东高校法学辩论赛第二场于我校南校区C308举行,我校辩论队迎战上届季军华师代表队,双方针对社会热点问题——“婚内强制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展开激烈的论战,最终我校代表队(正方)获胜,二辩赵忠伟同学赢得“最佳辩手”称号。

立论——最初的剑拔弩张

  在第一轮立论环节中,正方一辩董洁首先阐明了对犯罪概念的理解。他们认为,犯罪是一种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而婚内强制性行为属于家庭内部暴力,侵犯了个人的性自由权,违反了平等自愿的现代婚姻观念,对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因而构成犯罪。


辩论赛现场

  而反方一辩戴穆尖锐有力地回击了正方所提出的犯罪概念,随后又从道德角度分析,表示婚内强制性行为具有与婚前强制性行为不同的特殊性,应该采取私立救济和民事赔偿等其他的社会方式来解决。

对辩——犀利的你来我往

  为时一分半钟的对辩环节,双方主要围绕“婚前和婚后的强制性行为是否异同”展开争辩,正方坚持婚内强制性行为同强奸一样侵犯了公民的性自由权利而构成犯罪;反方则一再强调婚内强制性行为的特殊性,双方相持不下。


我校辩论队沉着应战

  关键时刻,正方二辩赵忠伟顺水推舟,以幽默的方式举例论证。他先承认维系家庭稳定的重要性,但语峰陡转,再次强调性自由权胜于婚姻。


华师代表队不甘示弱

自由辩论——精彩的短兵相接

  自由辩论环节,选手们“你争我斗”、互不相让,掀起高潮。正方二辩赵忠伟表现出众,他舌锋如火、语惊四座,赢得了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最佳辩手赵忠伟有力回击

  他大胆假设,以自己的队友为例,指出社会上人们对婚内强制的性行为的评价具有多元化特征,因此要求法律采取相对应的多元保护,而刑法正满足了这一要求。

  精彩的发言贯穿了短短数分钟的对辩。当反方二辩高迎提出“刑法处罚会破坏夫妻感情和家庭和睦”这一观点时,正方的四辩汪洋马上反问道:“请问,刑法处罚和婚内强制的性行为相比,哪个更容易破坏婚姻幸福?”

结辩——最后的针锋相对

  经过激烈对峙,双方选手都在最后的结辩环节中深化升华了各自观点。

  反方四辩曾桂芳首先陈词,她总结,婚内强制的性行为并非等同于强奸,而否定用刑法来处罚婚内强制性行为也并非无视夫妻双方权益。只是夫妻应该以更加理性的态度去对待问题,如求助婚姻法、公民权利保护法等,而非滥用刑法这种较为极端的处罚,以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正方四辩汪洋则认为婚内强制性行为虽不等同于强奸,却都是对他人性自由权的侵犯。同时他指出离婚或民事诉讼都不足以根本性地解决问题,强调婚内强制性行为才是导致夫妻关系恶化的根源,而刑法则是一种有效法律救助手段。

  最后,汪洋以一首改编的名诗,“爱情诚可贵,婚姻价更高;若为权利故,刑法皆可调”为总结,博得了观众热烈的掌声。

  据悉,我校法学院辩论队将于3月22日赴暨南大学参加小组第二场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