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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成立物资招标中心和采购中心

文字:李钰 实习生 姜欣欣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9-14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9月14日,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会议在北校区第三会议室召开。副校长陈德萍,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及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育集团、广外附中(小)、广外外校各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德萍主持。

  陈德萍强调了此次会议的重要性,并传达了上级部门关于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的法规精神。他指出,近日,省纪委、省教育厅连续下发关于教育部门采购工作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建立相关的机构并完善规章制度。为更好地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做好“三重一大”工作,我校成立了采购中心、招标中心。


陈德萍讲话

  资产管理处处长黄巧萍通报成立招标中心和采购中心的决定并通报2010年、2011年招标项目实施情况。2010年我校招标项目共有18个,主要有视频制作与媒体资源管理系统、同声传译实验室、语言及多媒体实验室,嵌入式系统实验室等,预算金额为2765万元,中标金额为2662万元,节约金额为103万元;2011年已开标项目14个,主要有物业管理、教学楼及学生宿舍空调项目、思科网络实验室等,预算金额为5363万元,中标金额为4773万元,节约金额为590万元。黄巧萍强调,教学楼及学生宿舍空调项目按市场价预算为930万元,经公开招标,中标金额为667万元,节约了263万元,节约率达到28.3%,并且中标公司还提供了8年全机保修以及赠送不锈钢空调支架等优惠项目。


黄巧萍通报成立招标中心和采购中心的决定

  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李津介绍学习《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他总结,本次《细则》特别强调“采管分离”的原则,对一些具体操作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如采购进口产品论证要逐月上报,一次采购一百万以上的机电产品要进行国际招标等,这就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细则》,按规定办事。在随后的自由交流环节中,与会人员研究讨论了政府采购细则文件,并就安装分体空调、采购预算及计划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会议还通过了校内评标专家名单。

  陈德萍作会议总结。他谈到,中央和省政府连续下发几个文件,强调抓好“三重一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招标中心和采购中心尽快划分好采管职责,要求各个涉及物资采购、招标的部门认真学习《细则》,按照《细则》精神和规范程序做好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