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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法院院长讲解“许霆的罪与罚”

文字:通讯员 戴国宁 宁少媛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1-11-28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11月24日下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院长、“许霆案”主审法官甘正培应邀到我校为法硕学生作了一场题为“许霆的罪与罚”的讲座。讲座在北校区六教广晟讲堂举行,由法学院院长蔡镇顺教授主持。


甘正培讲解“许霆的罪与罚”

  讲座一开始,甘正培让现场同学回顾一下“许霆案”的案情。随后,她指出,作为法官,最根本的是把案情了解清楚,法官判案要以事实为根据。事实是控、辩双方陈词完后经过分析得出的,而不是来自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报道或者当事人的单方陈述。

  讲座中,甘正培总结了“许霆案”争论的三个焦点。一是罪与非罪问题。有的认为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有的认为构成犯罪。二是定罪问题。构成犯罪,是盗窃罪还是诈骗罪等。三是量刑问题。从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到重审改判为5年有期徒刑,前后量刑差别太大,存在争议。围绕着上述三个焦点,甘院长做了逐一讲解、分析,让大家加深对“许霆案”的了解。


讲座现场

  互动阶段,同学们纷纷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甘正培提问,甘正培耐心解答,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