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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辩论队参加广东省首届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

文字:王灏 庄晓婷 戴国宁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2-11-14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2012119日下午,广东省首届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在中山大学大学城校区法学院拉开帷幕。广东省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由广东省12所高校法学院系联合发起并主办,广外法学院辩论队作为我校代表参加此次竞赛。我校代表队由范利平老师指导,由吴泽滨、蔡晓咏、李一苇、李楠、赵蔚、林珊共六名成员组成。

第一场竞赛是由来自广外大法学院辩论队的吴泽滨和蔡晓咏作为被告代理人,就李华诉广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和来自广州商学院的原告代理人展开。

吴泽滨和蔡晓咏作为被告代理人

 

整场比赛可以分为以下四个环节。首先是陈诉环节。原告代理人指出因广一高速公路没有及时设置加油站,导致其当事人李华在油量耗尽时不得已拨打122求助,对其造成了290元的拖车费损失。原告要求广一公司对其赔偿,同时向所有通行广一高速公路的消费者提供合格的设施服务且在此之前实行通行费减半收取。对此,被告代理人回应服务合同其实并不包括加油站服务,而广一高速公路已经采取补救措施,履行了告知义务,符合诚实守信原则;况且,原告的请求并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原告并无诉讼资格。紧接着,双方就争议点进行辩论。双方可谓唇枪舌战,争辩场面异常激烈。在总结陈诉环节中,原告代理人坚称广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构成违约。而被告代理人则强调司机当有安全驾驶的义务,原告该为自己的执意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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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场比赛由李一苇、李楠作为原告代理人对阵被告代表中山大学代表队。比赛赛制和案情与第一场相同,共分为四个环节,分别是开场陈述、争论点辩论、自由辩论与最后陈述。对阵双方实力强劲势均力敌,比赛过程唇枪舌剑交锋不断。双方代表队为我们呈现一场精彩的竞赛。

首先,原告代理人从交易习惯、合同义务、消费者权益三个点作开场陈述,被告代理人以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恶意诉讼作开场陈述。在双方详细陈述内容之后,审判长就陈述内容提出三个争论点,分别是被告人是否有义务提供加油站服务、被告是否为消费者尽足够的告知服务与原告是否有权对广一公司提出减半收费的主体资格。在争论点辩论阶段,对阵双方你来我往争议不断,比赛越发精彩。最后,在总结陈词阶段,双方再次巩固并强调自己的观点,希望审判长采信。

赛后队员合影

最终,我校代表队在第一场作为被告以85分的成绩取得胜利,在第二场作为原告略为失利,取得了78.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