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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学者李剑鸣解读美国早期国家构建

文字:张丹娜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3-24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3月21日,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002-2008),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李剑鸣作客我校,为我校法学院外交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和国际关系专业的师生做了题为“美国早期国家构建及其启示”的学术报告。  


             李剑鸣畅谈美国早期国家构建及其启示

    李剑鸣一开场就指出“国家构建”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分为成功的构建和失败的构建,而美国早期的国家构建是成功的典范,有助于国家功能的提升,也为美国的后期发展奠定了稳定的基础,故而研究美国早期国家构建具有特殊意义。随后,李教授从立国原则、国家主权和制度安排三个方面入手,对美国早期的国家构建进行全面的分析。
    李教授指出人民主权原则、共和主义原则和宪政主义原则是美国立国原则的三大理念。首先,他提到了“人民”的概念,强调其在美国革命时期并不是纯粹的虚构,而是具有实际性的,因为当时的“人民”概念较为清楚——享有政治权利、能够参与公共事务的成年男性公民。其认为人民主权体现为人民拥有立宪权、代表权、选举权和知情权。其次,谈至共和主义原则,李教授指出其是美国早期社会的强大思潮,是美国国家理念中的基本理念,分为社会理想的共和主义(平等、自由和美德)和政治体制的共和主义(无君主制、无世袭、无贵族、民主选举代表),而美国政府的特殊形式必然使其选择民主共和制。第三、李教授指出美国的宪政主义是由其成文宪法来保障的。他说,美国宪法是人民行使制宪权而制订的,是美国的根本法、固定法和最高法。他强调,宪政主义是美国人民将信仰的公正赋予宪法,由其来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李教授指出主权分为人民主权和国家主权,美国把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区分得很清楚。在美国革命时期,国家主权被分为了联邦的权力和各州的权力,是一大创举。最后,李教授还对“制度安排”进行了解读。他说制度安排涉及到“分权”和“制衡”两方面的内容,美国的制度安排并非简单的“三权分立”,而是多项复合的分权制衡。他指出,美国的制度构建也是从人民主权衍生而来的,政府权力是人民授予的,同时受其限制。
    互动环节中,李剑鸣耐心地回答了在场师生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