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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越南国别法研修班”精准服务企业涉外需求

文字:法学院 图片:法学院 编辑:宾锐光 张甜甜 发布时间:2024-11-26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11月23日,由法学院(广东涉外律师学院)主办、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24年越南国别法研修班”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白云山校区正式开班,近百名来自广东、广西、上海等地的涉外律师、企业高管、高校教师参加本次研修学习。广东省贸促会境外经贸代表处事务部部长蔡伊乐、省贸促会一级调研员贺雪光、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翟彩娟、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涉外委主任陈兰、我校东南亚学院院长刘志强、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敏生、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范聪参加开班仪式,仪式由法学院副院长杨桦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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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陈云良对前来参加研修的学员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举办本次研修班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广东省委“1310”具体部署、助力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储备涉外律师人才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服务国家战略、培养小语种涉外法治人才的具体行动。他希望学员们通过本次研修学习能对越南的法律有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并期待大家能持续结合涉越南业务进行研讨交流,共同提高,更好地为涉越南企业服务,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做出贡献。

蔡伊乐简要介绍了当前中国对外贸易投资形势,指出有西方国家今年为止出台22项贸易限制类措施,针对中国的有13项,因此企业出海已经不是一个选答题,而是必答题。他表示,企业出海并不是把企业从国内迁移,而是把产业链、供应链往外延伸,帮助企业合规地走出去。广东企业要走出去,东盟很重要、政策很重要、资源共享和合作很重要。此次研修班是一个很好的交流和共享平台,希望大家能够学好法律知识,将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的战略性工作做好。

陈兰表示越南作为我们的邻国,是“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参与者,其经济发展迅速,中国与越南的经贸关系持续升温,中国也是越南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在此背景下,企业对掌握越南法律体系的专业化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也随之增长。参加越南国别法研修班,不仅可以帮助学员系统地掌握越南法律,还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与越南法律专家的交流平台。我们要提升自身的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成为国家所需、企业所需的涉外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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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

据悉,本次“越南国别法研修班”组织了国内外多位精通越南法律、语言及文化或具有较丰富越南法律服务经验的专家,聚焦中国企业在越南营商过程中所涉的越南投资、税务、公司、土地、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法律实务内容进行讲授。广外法学院将紧密结合企业”走出去”对涉外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发挥学校的语言学科优势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优势,充分调动境内外各种资源,从国家所向、湾区所需、广外所能的角度,持续举办系列涉外法治人才研修培训班,为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障企业走出去、服务涉外法治工作战略提供广外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