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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文字:人力资源部 法学院 图片:人力资源部 法学院 编辑:周喆 发布时间:2023-11-06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批准设立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等5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108号),我校获批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这是继2021年我校法学学科获批一级学科博士点后,在学科高层次平台建设上取得的又一突破性成就。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周期长、评审严、难度大,我校首次申报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即成功获批,充分彰显了法学学科的整体实力。2023年上半年申报工作启动后,学校高度重视,校党委书记石佑启全程指导,学校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全力以赴,成功完成此次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

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成功获批,是学校办学实力、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提升的有力体现。近年来,我校将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打造青年优秀人才和学科团队的蓄水池,不断扎实推进博士后的管理服务水平。已先后获批外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新广州知识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黄埔研究院分站等站点,并获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等次。

此次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增设,将进一步推动我校博士后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为我校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提升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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