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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文字:邓海清 梁贝竹 图片:张甜甜 编辑:黄思明 宾锐光雷皓 发布时间:2026-10-28 点击数:次 分享至:

本网讯 10月26日下午,学校在白云山校区第一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研究部署学校民族宗教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党委书记石佑启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校领导,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会。党办校办、驻校纪检监察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保卫部、学工部、校团委、教务部、研究生院、科研部、国际部、就业创业中心负责人及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石佑启指出,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我国民族领域第一部专门法律,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了法治根基。石佑启强调,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要强化法治保障,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办学治校效能;要树牢底线思维,坚决守牢校园民族领域安全稳定防线,奋力开创学校民族工作新局面。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谢伟光围绕学习主题和分管工作作领学发言,系统梳理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落实要求,强调要学深悟透、知责担责,推动认识由“条文”向“法理”深化;要牵头协调、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由“条线”向“全局”拓展;要前置处置、闭环管理,推动风险防控由“事后”向“事前”转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学校民族工作的具体举措。

与会校领导围绕学习主题和分管工作作重点发言。校党委副书记葛小月提出,要锚定育人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交往交融,汇聚民族团结奋进力量;坚持底线思维,守好校园安全稳定防线,持续扛牢政治责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分管工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力量。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蓝红军提出,要深学细悟,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立足港澳台工作,在交流交往中增进“同属中华民族、同是中国人”的认识;依托海外孔院和粤港澳孔院联盟讲好“多元一体”故事,守好涉外育人阵地。

与会相关单位负责人结合部门工作作交流发言。统战部部长谢文新提出,要准确把握统战部在民族工作格局中的法定职责,凝聚民族团结工作合力;协同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协同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守牢校园意识形态阵地。保卫部部长余泽浩提出,要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要求;恪守岗位职责,持续提升全体师生安全保障;优化工作举措,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贡献力量。学生工作部部长国佳提出,要坚持以法铸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立德树人全过程;坚持文化聚力,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以行赋能,助力各民族学生共同发展。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切实把此次交流研讨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路办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