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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26家科研机构签订责任书

文字:科研处 图片:谢皖玉 编辑:周喆 发布时间:2020-11-02 点击数:

本网讯 10月28日,科研机构签约仪式暨发展建设研讨会在北校区国际会议厅举行,校长石佑启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副校长何传添主持,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财务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科研机构、学院等51个单位负责人及专职研究人员共70余人参会。

石佑启为4个省级科研机构负责人授牌

会上,石佑启为2020年新增的跨国并购与创新战略研究中心、金融开放与资产管理研究中心、语言与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区域法治研究院等4个省级科研机构负责人授牌,并代表学校与26家科研机构负责人签订建设责任合同。

签约仪式后,石佑启作题为“坚持改革创新 凝心聚力共创科研新篇章”的讲话。石佑启指出,过去十年,广外科研机构通过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积厚成势,为学校科研事业快速发展、学科建设上档进位做出了重要贡献。本次学校和科研机构签订任合同,旨在建立科研机构分类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和退出机制,打通机构与学院之间的壁垒,进一步统筹资源配置,形成机构与学院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良性互动机制。石佑启强调,“十四五”期间,科研机构将通过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卓越发展,主动抓住机会、迎接挑战,进一步推动我校“高水平”“国际化”发展。他提出“四点期望”:一是各科研机构负责人要增强干事创业敢担当的本领和钉钉子精神;二是依托学院与科研机构要形成良性互动的氛围,相互促进、相互补位、共赢发展;三是研究人员要积极融入大学的发展,在成就大我中实现小我;四是各职能部处增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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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负责人签订建设责任合同

科研处处长陈平对科研机构建设责任合同签订情况及后续工作进行了汇报说明。他表示,学校修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并对科研机构进行合同管理,是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学校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签订机构建设责任合同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研机构的建设与管理,提升科研机构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方面的支撑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精准服务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

活动现场

在科研机构建设经验交流阶段,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主任冉永平、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秘书长李青、翻译学研究中心主任赵军峰、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高飞分别就各自机构建设经验做法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