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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著华:法学让我托付终生

文字:记者 陈园婉 郑翼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1900-01-01 点击数:


  编者按 “民法博大精深,就算穷尽我的一生,也不能把它钻研透。在法学殿堂里,每一个专业都值得让我托付终生。”这番话,毫不掩饰地表现了他对法学的深切喜爱。正如在法学里选择民商法作为主攻方向一样,以“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作为处事哲学的他即使身兼数职,21年来也始终坚持自己作为教师的本质。

  法学院教授龙著华,就是这样一个执着而理智的法律传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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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让我托付终生”——法学院教授龙著华(资料图片)

我与民商法:钟情所在 执着追求

  龙著华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之后却走上了学习法律的道路。面对记者的疑惑,他坦言,“就读政治教育专业实属偶然。”虽然在1984年被华东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录取,但是龙著华始终没有放下从中学时代就感兴趣的法学。大学四年里,除了自己的本科专业,他还坚持学完了与法律相关的课程,并把业余时间都用在学习法律上。从童年时期作为制定游戏规则的孩子王而与法学结缘,到发现农村基层组织法制建设落实情况的不尽人意,对龙著华而言,投身法学可谓是一生不悔的选择。

  1988年,从华东师大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龙著华毅然放弃了在上海留校任教的机会,来到正处于改革开放发展前沿的广东。他希望换个新的环境,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时值原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广招聘教师,龙著华前往应聘,从此便在广外扎下了根。最初,龙著华主要从事学生工作,做了两年的辅导员和法律基础课教师,度过了在他看来是“虚度”的八年。直到1996年考上北大攻读法学硕士,他才开始在民商法领域找到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对民商法有了更深入的研究和更加难以割舍的感情。

  法学领域非常宽泛,为何龙著华却唯独钟情于民商法?“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因为喜欢,当你喜欢一件事情,你就会坚持不懈地去做”,龙著华坦言,“民商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它几乎可用于解决各种市场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涉及的所有法律问题。民法的魅力在于它始终贯彻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理念。”

  不少人觉得法律枯燥乏味,龙著华却从不这样认为,“可能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他常对学生说,“要像对待恋人一样对待法律”,就是要有学习的兴趣,因为兴趣是学好法律最原始、最持久的动力。


“要像对待恋人一样对待法律”(图/马迅科)

我与学生:亦师亦友 教学相长

  “我喜欢教师这个职业,三尺讲台就是我的‘自治空间’。”这个“喜欢”,让龙著华坚守了20多年。谈及从教经验,他认为最重要的就是要尊重学生。“在民法的视野中,学生与老师彼此都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世界,都有独立的人格”,龙著华笑言,“无论是在课堂还是在课外的交流中,我从不对学生说‘你是错的’或‘你不对’,而是‘也许你可以换一个角度去尝试’或‘那样做可能更好’。”

  龙著华非常重视与学生间的沟通交流,他认为师生关系最理想的状态应为“亦师亦友”。他经常与学生交流,有时是学业上的探讨,有时是简单的聊天。“在交流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交换彼此的观点和信息,并相互启发。跟学生在一起能够让我保持思维的敏锐,保持年轻人特有的心态。”


龙著华非常重视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资料图片)

  龙著华常对学生说:“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这也是他的座右铭。他说,在这个机会与诱惑并存的社会,要清楚什么东西是自己应该坚守的,不要为了一时的名誉和利益而偏离了自己的人生航向。同时,龙著华还表示,老师作为先行者,既有能力也有义务成为学生的学习榜样,“凡是我要求学生做到的,我自己会先做到。”因此,他一直要求自己处处要以身作则。

我与广外法学院:参与筹建 见证成长

  “我参与了广外法学院的筹建”,龙著华自豪地说。作为“垦荒牛”之一,他见证了广外法学院由系变为院,本科专业由一个增加到三个,硕士点由零发展到三个的成长过程。 “广外法学院是一个适合年轻人成长和发展的地方”,他说。


“本科专业由一到三,硕士点由零到三。”(图/马迅科)

  龙著华特别提到学院里来自五湖四海的教师,他们各自有着不同的教学风格,通过交流而相互取长补短,共同创建了一个宽松和谐的学术环境。被推荐为学校的首届教学名师,龙著华认为更多是由于自己的好运及同事们的厚爱。“法学院是一个卧虎藏龙之地,这里的每一个同事都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正是这种虚心向学的态度,龙著华不仅在与学生的教学交流中得到了新的知识,也在与同行的学术研讨中获得了许多珍贵的思想。

  龙著华认为,法律教学与实践这两者间是一个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作为教师,不应把自己的眼光局限在校内、在书本上,而更应投身社会,去实践、去获得新知。”

我是法律人:责任是关键 实践出真知

  身为法律人,龙著华认为最重要的品质就是责任心。“从个案的公平推动全社会的公平,从形式的社会公平再到由制度保障的实质社会公平,每一步前进,缺乏责任心是不可能达成的。”


“每一步前进,缺乏责任心不可能达成。”(图/马迅科)

  龙著华指出,身为凡夫俗子的我们,也许很少有机会可以参与决策,但也决不能因此袖手旁观。作为一个个独立的小我,我们‘人微言轻’,但如果大家共同关注某一问题并表达个人意见,就可以发出推动中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的强音。正如龙著华所言,拥有这份责任心,我们不仅可以传播自己所学的知识,使更多人的法律意识得到增强,还可以借助国家推行“开门立法”这一契机,充分表达个人意见。“每一个人,都可以从本专业的角度,从身边所接触的群体的角度,对相关的制度设计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他说,“如果你的建议被采纳,你就为推动立法质量的提高,推动社会法治建设的进程作出了贡献。”

  访谈最后,龙著华提醒道,光是有责任感和课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法学要到实践中才有生命。“法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课室、图书馆是学习法律的地方,但是仅仅呆在这些地方是不可能学好法律的。”他常告诫学生,教材上的知识与现实间有不少差距,只有将它们运用于实践,并进行深入思考,才能真正把法律学好。


 

附:简介

  龙著华,男,1966年5月出生,湖南茶陵人,法学(民法)硕士,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比较民商法。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至1999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至1995年,在原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学生处工作,任辅导员、法律基础课教师;1996年至现在,在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1995年至现在,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工作。

  现从事专业:民商法、比较民商法的教学与研究。讲授的主要课程为:为本科生开设民法、合同法、经济法等课程;为研究生开设民法专题、民法总论、债与合同法。研究方向及主要论著:民商法、比较民商法。代表性成果:(1)著作类:《合同法专题研究》(合著)、《合同法比较研究》(合著)、《WTO知识产权法》;(2)论文类:在《现代法学》、《法商研究》、《当代法学》、《政治与法律》、《社会科学》等权威或核心刊物上发表《自然人缔约能力制度研究》、《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的取回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的期待权》、《所有权保留买卖与善意第三人的保护》、《违约责任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等三十余篇学术论文。现从事研究的课题:合同法研究、侵权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