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21日,教代会常务委员会在第二会议室举行,各常务委员会委员就《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规定》、教职工福利及北校区校园住宅生活区管理模式三大问题进行了讨论,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杨妃芳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上,人事处处长方迎生首先对《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规定》教代会讨论稿的制定过程进行了总结。在11月中旬,人事处就开始着手起草《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规定》,经过几次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并结合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整理出讨论稿。方迎生表示,由于时间紧、内容多,可能会有疏漏的地方,希望各委员提出下一步的修改意见,以进一步完善此规定。最后,各委员对总则中关于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部分进行了讨论,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聘用的审核程序、补偿、惩罚等条例。据悉,人事处将争取在08年1月1日前完成该规定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该规定将在2008年开始实施。

认真研读《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规定》讨论稿
对提高节日慰问金、春节“开门红”和活动费补贴标准进行了商讨,各委员都赞成校长办公会议上提出的标准。从08年起,我校教师春节“开门红”标准由200元/人·年提高到800元/人·年;寒暑假活动费标准由500元/人·次提高到800元/人·次;节日慰问金发放的节日则增加清明节、端午节。接着,委员们还对计发党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朝工作量补贴的问题展开的讨论。
与会委员热烈讨论
对于发放教职工房改房、集资房的房地产产权证后,校园住宅生活区管理模式的问题,校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李津讲解了小区管理模式和物业管理模式的利与弊。他介绍,目前提出的三个管理模式方案是分别由后勤处、保卫处、教代会代表、资产管理处等单位派员到广中医、华工、华农、暨大、华师等高校学习校园小区及物业管理后,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出来的。经过激烈的讨论,各委员都表示更倾向于住宅生活区实施小区管理的模式。他们认为在物业管理模式的条件仍未成熟的前提下,实施小区管理模式,有利于逐步推进校园住宅生活区物业管理的实施。
最后,保卫处处长钟罗军就北校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这一问题征求了常务委员会委员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