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27日,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召开。来自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韶关学院、岭南师范学院、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和我校等单位7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
我校副校长阳爱民在会议开幕式上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绿色发展法治研究中心、法学院、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对绿色法治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指出本次会议研讨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是积极响应省委提出的集全省之力建设好粤港澳大湾区的号召,积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的重要探索,相信本次会议对推动低碳发展和环境能源保护将会产生积极影响。
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对本次会议主题予以充分肯定,指出省法学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给予了高度重视,强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在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层面的重要意义,勉励学者共同努力,为丰富和完善我国环境资源法治理论,促进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提升大湾区环境法治影响力贡献力量。
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挚萍就大湾区环境法制建设做专题报告,进一步明确了大湾区环境法治建设的整体定位,指出要加强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理解,以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宜居宜业美丽湾区为目标,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加强能源安全保障,有效推进污染防治。李会长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应以环境高质量、环保高标准为要求,推进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区域环境协同,并明确提出了大湾区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挑战,强调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出发推动多层次、立体化治理。
合影
开幕式由广州绿色发展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谈萧主持。大会主旨发言环节广东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韶关学院法学院院长韩登池主持,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程雨燕、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处长李其泽分别就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基层执法中的诸多难处及其解决方案进行了发言。下午的两场分论坛分别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法治基本制度及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环境治理问题与区域协调机制”展开,入会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研讨。
本次年会由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我校主办,广州绿色发展法治研究中心、法学院、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