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0日上午第1、2节课,我校南校区物业管理公司未适时开放教学楼课室,造成在南校区教学楼上课的教师和学生无法正常进入教室上课。我校后勤实行社会化管理,南校区教学楼由政府采购招标进入的广东华信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管理。事情发生后,主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经多方紧急协调,使用备用钥匙把所需上课绝大部分教室按时打开,大部分教师和学生恢复正常上课。
我校的后勤管理多年来已经实行社会化管理。本次引发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事件的当事者广东华信物业管理公司是去年政府采购招标进来的负责管理南校区教学楼的物业公司,此次事件属于物业公司内部矛盾纠纷导致发生。学校高度重视此事,事发当时已和当事物业公司广东华信物业公司进行交涉并即令整改,将进一步追究广东华信物业公司造成此次事件的责任。学校将从此次事件汲取教训,今后将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业务监管,要求物业公司履行合同,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