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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社论】白云山隧道工程应重回必要性讨论

文字:南方都市报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2-12-28 点击数: 分享至:
   12月25日广州市市长陈建华首次回应白云山隧道工程,提出“从公共理性角度出发,要充分听取大家意见”,再度掀起白云山隧道争议。次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再次召开教师代表大会,一致反对修建白云山隧道,全国政协委员、广外副校长顾也力表示,“公共理性也要建立在个体理性基础之上”。

    白云山隧道是一项公共政策,毫无疑问需从公共理性出发,但何为公共理性?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认为,法治政府的核心概念建立在“公共理性”的基础之上,这里的“公共理性”即“公众对于基本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解,而公共理性实现的关键在于,公民在每个人都视之为政治正义观念的框架内展开他们的基本讨论。也就是说,公共理性是需要在充分的公共讨论和对话中形成的。

    然而,白云山隧道工程却不符合公共理性的要求,因为在决策过程中公共讨论被迫缺席,公众获知这一项目是在其方案出台“即将动工”之时。今年10月,陈建华市长的讲话中才首次公布该项工程,甚至连所涉单位均表示不知情,而一个月后,却已有了初步方案,并宣布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动工。按照日前市建委接访中相关负责人的表述,目前该项目未有具体方案,尚未上报人大,也就是说,这一项目尚未立项,其后的设计、公示、环评等环节更不可能涉及。如果目前工程尚未立项而又要按“原计划”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动工,必然要逾越正常程序。充分的公共讨论是形成公共理性的必要前提,如果连正常程序都不顾,公共讨论直接跳过,充不充分就更是无从说起了,又谈何公共理性?

    按照正常程序,现时项目应处于民意咨询阶段,即隧道应不应该建。虽然政府执着地将焦点放在隧道方案选择上,各界依然有很多“一意孤行”按着正常程序走的人,对隧道建设的必要性进行了积极的讨论。隧道穿白云山而过,影响环保成为很多人的主要忧虑,但官方始终未提供任何权威生态影响评估,反而是媒体报道12年前这一项目曾被提出,但当时白云山管理局所提意见为,若以隧道形式建设将破坏白云山水脉,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亦指出将影响白云山功能、景观与地下水流向,最终项目因此搁置,如今旧事重提,白云山管理局日前表示,希望有关专家能对工程进行更为慎重的环境评估,以确保全山的生态平衡。另外,广外成为隧道建设的坚定反对者,认为隧道建成将对学校的教育环境、治安等产生重大影响。鉴于上述两点,白云山隧道被认为成本高企,而官方则表示隧道利于治堵,声称隧道建成后5分钟可直抵天河,有利于改善整个北部地区的交通状况。但已有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取消华快高速路的收费是成本更低、更便捷的治堵方式。

    可见,如今针对白云山隧道建设必要性的公共讨论已逐渐形成,市政府应给予更多空间,让讨论更充分地呈现。同时,更应与公众形成对话,公开项目相关信息以助公众作出判断,请无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机构给出专业论证以释公众疑虑,而非在讨论阶段作出倾向性的判断与表态,引导甚至代表公众。

    公共理性与个体理性不是对立关系,如果对赞同之声冠以公共理性之名,而反对之声则扣上个体理性的帽子,这种判断本身就是非理性的。此前市建委已表示,“如果论证不可行就不做了”,这一论证过程不是决策层的独角戏,而应建立在公众充分参与的公共理性之上。若要尊重公共理性,首先需让白云山隧道建设重回必要性讨论阶段,满足充分的公共讨论与对话这一前提,按照正常程序发展。

      (编者注:本文转引自《南方都市报》2012年12月29日AA02社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