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根据新修订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印发了《一级学科简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了针对学术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其中,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要求由我校专家牵头并完成撰写。
2011年暑假期间,我校接到了教育部牵头撰写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要求的任务。校长仲伟合高度重视,亲自布置该项工作。研究生处积极组织了校内相关专家,成立了以仲伟合为组长的专家撰写工作组。按照校内专家撰写初稿、校内组织论证、同行专家研讨、校内专家修订成稿的工作程序,出色完成了撰写任务。在此期间,我校专家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放弃了假期休息时间,兢兢业业,积极参与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撰写之中,出色的完成了教育部的任务。
“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简介是对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概况、内涵、范围和培养目标等进行界定和规范,为学位授予单位加强该学科的建设、制订培养方案和开展学位授予等工作提供参考。“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则是从学科前沿、社会需求、知识结构、综合素养和能力、基本规范等方面对“外国语言文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出“国家标准”。据悉,此次印发的是35个一级学科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包括“外国语言文学”在内的其余75个一级学科的基本要求将于年底前印发。我校专家牵头编写这两份材料,表明了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也是对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