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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调整财力保障相关政策

文字:财务处 图片: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6-10 点击数: 分享至:


  本网讯 6月8日下午,由财务处组织召开的促进财力保障相关政策调整通报会在北校区行政楼第二会议室举行。副校长董小麟,各二级学院院长及财务“一支笔”,财务处处长沈萍,副处长李巨民、朱红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董小麟主持。他首先重申了大学四月份召开的全校财力保障会议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强调了我校为建设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必须有充裕的资金作保障。这次调整促进财力保障相关政策就是本次会议的第一个成果,它将为以后新的财源开辟和巩固现有财源起到政策上的保障作用。


董小麟主持会议

  根据财力保障会议提出的关于“学校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需由财经领导小组和财务处研究解决的六个问题,财经领导小组和财务处非常重视,在分管财务校领导的指导下,已展开深入调研和论证工作,并提出了调整方案,经6月7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以广外大[2010]29号文下达,于2010年起实施。

  沈萍就调整的政策逐项进行说明:对于高层次办班在以前统一一个项目和结算比例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结算”的办法,对每类不同特点的高层次办班项目实行不同的结算比例,并对新项目给予两年的扶持期,以调动各二级学院的办班积极性。对于作为学校主要财力保障的继教(公开)学院、留学生教育学院,则根据其管理上的不同特点分别给予不同的倾斜政策,以利于他们做大做强。

  沈萍处长还特别说明了这次政策调整的几大亮点:新增主要财力保障单位开拓新项目的分配政策和对各单位创收增量实施奖励;简化有关议题的审批程序;调整提成项目的结构和比例,改变原提成项目“不准二次分配”的政策等。这些举措都将有利于学校进一步优化和强化财力保障。


沈萍具体阐述调整政策

  通报会后,各单位领导还就一些具体问题和财务处领导进行了沟通。大家表示这次促进财力保障的相关政策调整力度比预期还大,并表示只有努力去开拓市场,拓展财源,才能更好的为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